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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委会办公室

        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乐陵市3名儿童溺亡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各区、市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 月14 日,德州乐陵市西段乡张店村3 名儿童(分别为3 岁、4 岁、6 岁,均为男童)落入养虾池溺水死亡,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乐陵市3 名儿童溺亡事件的通报》(鲁安办明电〔2020〕7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预防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当前预防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预防未成年人防溺水列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落实,确保防溺水“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防止未成年人溺水死亡的悲剧发生,力争实现全市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吸取教训,落实措施

          各区(市)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从近年来出现的溺水事故中吸取教训,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判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风险辨识,完善防控措施,严防类似事件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政府和部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联防联动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针对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学校尚未开学的实际,督促学校和幼儿园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将防溺水警示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和学生,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居家管理。水务(水利)、住房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对各类水域的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各地要对辖区内池塘、水库、河渠、深沟等防溺水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健全“一区(市)一册”“一镇一册”“一村(社区)一册”等基础信息台账,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排除隐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防溺水宣传和警示教育,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及公共交通设施场所媒体屏等新媒体刊发相关的提示、警示信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等重点区域和水域悬挂或设置“防溺水宣传口号”横幅、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识,发放明白纸,制作宣传栏、黑板报,让广大群众了解池塘、水库、河渠、深沟等防溺水重点区域涉水风险和危害,掌握预防溺水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措施,切实增加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村居、社区和宣传、妇联等部门要广泛宣传引导和组织落实家庭防护责任、防护措施,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安全监护工作。教育部门要通过家校联系短信平台、老师联系学生等形式,重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提醒,督促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对发生的溺水等公共安全事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做好善后处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1:关于乐陵市3名儿童溺亡事件的通报

          附件2:2020年学生防溺水第1号预警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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