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OFAC查明,墨尔本物流公司Toll Holdings Ltd.在2013至2019年期间,使用美元结算的3000多笔交易款项均涉及朝鲜、伊朗和叙利亚等被制裁国或被制裁实体[1]。OFAC认定Toll Holdings在业务迅速扩张的同时,并没有合理增设配套的合规措施。例如,公司设有多个财务结算系统,经常会把同一客户名下不同交易的款项放在一张发票中,全部使用美元结算,且并未按收货人、目的国等进行区分,这种混同式作法导致这家非美国物流企业本可以合规开展的部分物流业务因使用美元而导致违反了美国制裁的规定。据查,该公司合规部门曾在2015年以内部通告的方式要求员工及公司各部门遵守OFAC制裁相关的规定,但却没有设置有效的执行制度,如针对其财务系统的合规风险做出调整的合规措施。相反,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采取避重就轻的虚假合规方式,禁止员工在财务系统中体现被制裁国家或实体的名称或信息。直到2016年,该公司的一家长期合作的美国银行以遵守美国制裁合规为由提出暂停对其金融服务,公司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于2017年开始推行较为强硬的合规政策,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合规审计,随后向OFAC自愿披露了前述违规行为。最终这家物流公司因及时、积极的采取了多项合规措施,取得了OFAC的谅解,缴付了600多万美元的减轻罚款[2](关于企业是否应在违规后选择自愿披露,可参见我们另一篇文章——《中国企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与制裁的法律风险》)。
在本案之前,美国已经不止一次对快递物流企业进行过处罚。2009年,在历经长达5年的调查之后,德国DHL快递公司因涉及货运至苏丹、伊朗和叙利亚的制裁违规行为向美国政府支付了超过900万美元的罚款[3];2014年,迪拜快递公司Aramex Emirates因涉及通过阿联酋向叙利亚转运网络设备的制裁违规行为被处以125,000美元的罚款[4];2015年,美国快递公司General Logistics International因在未获得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协助客户向一家巴基斯坦的实体清单企业运输钢铁被罚款9万美元[5]。
三、
物流企业的合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