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城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有关处室、单位,青岛能源集团:
现将《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促进企业系统性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现在起至2021年底,开展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环节,组织专家团队、第三方服务机构,深入燃气企业一线,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诊断,全面查找安全生产缺陷,研究提出系统治理方案,跟进监管、跟进执法,推动企业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诊断范围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直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
三、诊断内容
(一)共性内容:诊断燃气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诊断: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落实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特殊作业管理情况,外包队伍、外包工程、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按要求设置安全总监并落实待遇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人员情况。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特殊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开工第一课”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情况,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培训经费、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情况。
5.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和标准化建设运行情况,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安全风险评价方法、管控策略、管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情况,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符合性情况,安全评价报告、监测检验报告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7.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情况。行业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情况,重点工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情况。
8.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应急演练情况,重点场所(岗位)、重点班组、重点时段推行“每周一小练、每月一大练、每季度一检验”情况。
(二)行业内容
1.燃气用户管理
(1)制定年度用气安全宣传计划,制作宣传材料,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宣传的内容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
(2)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内容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
(3)入户安全检查应有记录,记录保存周期应能满足日常查阅的需要;检查出的隐患及时告知用户整改,处理漏气隐患应及时;应建立户内隐患整改档案,积极督促用户整改。
(4)制定职责范围内用户燃气设施故障报修程序,并对外公布服务电话。
2.管线管理情况
(1)制定完善的管道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管道及其附属系统的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处理的报告程序,事故抢修制度和事故上报程序。
(2)设立相应规模管网事故抢修机构,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报修电话,制定并落实全天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当采取工程外包的运作模式时,所选择的抢修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签订有完善的安全协议。
四、诊断方法
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诊断范围,明确本辖区燃气行业被诊断单位名单,制定时间表,遴选高水平服务机构,组建专家团队;并组织专家团队,按照时间安排,制定诊断计划,科学判定被诊断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建议,报委派的燃气主管部门和诊断的燃气企业,并对诊断结论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是确保全年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完成诊断的燃气企业要督促整改问题,完善治理措施;对诊断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诊断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企业,要坚决依法关停。
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要制定方案,随时掌握汇总诊断行动进展情况,定期分析研判,保证诊断工作扎实开展。请各区(市)燃气主管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青岛市燃气发展中心(金宏网址:青岛市燃气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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