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无障碍
        公告公示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普法工作总结
        日期: 2022-12-16 | 来源: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以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制定印发了《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法治教育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规定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依法治国重要内容。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加强党内法规规定。继续落实季度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及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组织好全体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定并下发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通过下发法规条文、自测题、政策解读等方式,组织干部自学了《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青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16部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学习观看庭审视频,进一步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同时,按照市普法办的统一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参与编制了年度学法考法试题,并组织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法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1.严格落实《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共计40余次,使法规内容深入人心,建立“立体多维”的普法渠道。

            2.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积极推广“全程说理式执法”。在实施处罚前及时告知当事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违反相关内容的应受到的处罚;作出处罚决定时,全面详尽说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树立城管队伍“文明执法”新形象。

            3.继续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行柔性执法、“非现场执法”,引导帮助广大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合规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的难处,结合工作实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重点开展关于市容环卫、惠企便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4.积极转变服务方式,由“听”转“问”,由被动受理变送服务上门,积极开展城管服务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执法+服务”进社区,为辖区餐饮商户带来一场“定制化”的法规宣讲活动,宣传城管执法、排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燃气普法宣传组织泰能燃气、同源液化气公司等燃气企业向市民用户讲解安全用气知识,现场指导市民规范使用燃气软管、燃气器具及液化气钢瓶,指导隐患处置方法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1.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局属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融合建立“法治资料室”。有效整合并合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共厕所、公交站亭、亮化设施、工地围挡、地铁车站、公共汽车等户外广告设施载体,系统发布城市管理领域益法治广告20余万次,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真正让法治文化元素走进群众,提高群众获得感。

            2.建设“智慧普法”平台。按照市普法办要求,充分发挥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短视频等媒体平台在法治宣传中的积极作用,打造普法矩阵,截至目前,共发布法治宣传信息180余次,形成“组团联动、聚合传播”的宣传格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

        本站网络实名: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8

        ICP备案编号:鲁ICP备05038584号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

        鲁公网安备 37020302371320号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电话:0532-51915212 Email:qdscsglj@qd.shandong.cn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3702000001 建议使用1024*768 IE8.0 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我们:0532-5191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