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青环督改办〔2019〕2号)要求,现对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2)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积极落实《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领域部分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认真履行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责任,依法查处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推动建立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青城管〔2020〕99号),打造协同高效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自承接餐饮油烟污染执法职能以来,先后印发了《城市管理领域环境执法“守卫蓝天”作战方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餐饮油烟污染执法提升工作方案》《2022年环境执法提升行动方案》等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餐饮业油烟排放,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自2019年以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累计立案查处餐饮油烟扰民行为322起。
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好餐饮油烟扰民投诉问题,餐饮油烟扰民投诉逐年呈下降趋势。经对市政务热线转办我局的油烟扰民投诉问题进行梳理分析,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共接诉4184件;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共接诉2414件;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共接诉1408件,问题投诉数量逐年递减。
各区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禁设区梳理、公布工作,全市累计公布11批次餐饮禁设区名单目录,对于涉及选址不当的路段或餐饮门店,及时函告辖区审批部门审慎审批,加强源头管控。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公示电话:0532-82865133;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日);受理单位: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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