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8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有关部署,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排放有序、运输规范、处置顺畅,2月7日,市城市管理局走进我市部分建设项目一线开展“执法+服务”春风行动,将法律法规宣讲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从业单位,变末端执法为主动服务,普法送法到一线、到工地,与工程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携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建筑垃圾治理格局,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促进行业合法规范运行。
据了解,2023年作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政府安排市级重点建设项目520个。其中,崂山区一季度总投资306亿元的62个项目集中开工。项目多、任务重,各类项目拆迁、土方开挖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方量巨大,特别是张村河片区旧村改造开发工程建筑垃圾处置任务尤为严峻。为做好指导服务,市环境卫生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前介入、紧盯源头,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至张村河片区拆迁建设指挥部,开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筑垃圾处置专题调研,主动宣讲法律法规。同时约请中韩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期间,执法人员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三方责任,并向各单位细致讲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渣土车辆管理规范等,现场答疑解惑,服务企业需求,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强化源头治理管控。执法部门要求,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处置核准手续,交由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清运建筑垃圾,并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认真落实 “六个百分百”标准,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强调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主体责任,排放建筑垃圾前,应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咨询相应区市审批部门申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备案及处置核准手续(区市对建筑垃圾砂石资源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明确工程名称、地址,以及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企业、车辆以及消纳地点等信息,做到排放、运输、消纳全过程信息透明可控。
记者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严管重罚工作要求,采取卡口设点与机动巡查相结合、全天候巡查与夜间错时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对重点区域、主要路段及建设工地先后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180次,检查工地5736处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2442辆次;各区市立案处罚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废弃物处置业务、运输撒漏、乱倒乱卸等违法行为115起,罚款41.95万元。
下一步,全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持续做好管理服务的同时,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执法办案,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严查相关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监管,坚决打好城市管理攻坚战,努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城市品质改善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崔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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