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将我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部分。
一、概述
2013年,我委把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民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意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委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为加强和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政府信息,监督我委依法履行职责,印发实施了《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程序,强化责任分工,优化信息工作流程;二是印发实施《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文处理工作办法》,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建成运行金宏内网公文发文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委公文制发规范化、制度化,公开率同比提高51%;三是全新改版委门户网站并于4月份发布运行,充实相关版块,明确各处室责任分工,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12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依托青岛政务网、金宏办公系统、委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按时发布信息,较好地树立了行为规范、高效运转、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一是通过金宏办公系统平台向青岛政务网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602条,同比大幅提高。二是通过建立信息员传报制度,在委门户网站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1214条,公布工程建设领域投资项目信息121条。三是全年完成常态化“网络在线问政”6次,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新兴产业、医改政策、统筹城乡、高端服务业、改革要点等热点问题。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百余条,介绍我委重点工作。五是公开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信息30余条,联合驻青媒体开展重点项目年终集中盘点活动,已录播节5篇。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领导集中观摩火车北站、世园会等重点项目。全年204个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在建,青钢搬迁等97个项目新开工,一汽中重卡基地一期项目等65个竣工。全部重点前期项目中64个项目提前开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面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70条,其中当面申请受理39件,政府信箱网上受理3件,信函受理28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群众诉求回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29件,非本机关掌握6件,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35件。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正在办理中。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投诉、举报的情况,未发生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0人。
本年度未安排经费预算,无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度,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与兄弟部门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的政策解读方面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要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方式需要改进;五是网站便民化设计和网络运行效率需要完善。
2014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业务培训,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能公开必须公开,降低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三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青岛政务网的信息传报,优化委门户网站,多方面宣传介绍我委重点工作。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