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语办〔2011〕7号);
3.每半年《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普通话测试报名点(以当次考试公告为准)。
四、办理条件
具有青岛市户籍人员;在青岛市工作人员;取得青岛市居住证人员。
五、申请材料
1.具有青岛市户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或集体户单页原件;
2.在青岛市工作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近1个月在青岛市参加社保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basexf.com/n28356070/index.html--网上办事--个人办事栏目查询打印);
3.取得青岛市居住证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居住证原件。
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确认,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确认。
六、基本流程
(一)考生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名点现场审核后办理。
(三)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测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规定,测试费50元/人次。
八、办理时限
以当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规定时间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二楼西)
(二)电话咨询:0532-8170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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