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教育局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高效青岛建设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全局工作要点,推动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建设,立法、普法、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全市中小学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暨首届校园法治文化节现场观摩会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客户端报道;“三张清单”办学释放教育活力做法被《光明日报》头版报道;教育“三项制度”建设情况被教育部网站、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刊文介绍;教育执法工作被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推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态化学法普法,增强法治教育成效
1.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和机关干部学法考法制度,继续依托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和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加强《宪法》尤其是《民法典》等新颁法律法规和庭审知识技巧学习,举办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促使广大干部不断学习知识、掌握技巧、提升能力。
2.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坚持结合线上线下、课内课外,打造普法教育“平台矩阵”。建立青少年普法应需服务平台,面向10万中小学生、家长及教师征集法治课程开设、法治活动开展情况及需求,会同检察院、法律顾问开发8类普法讲义,为学校提供预约宣讲服务;丰富竞赛平台,举办学生法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微视频大赛,取得了以赛促学的良好效果;打造法治实践平台,推广模拟法庭体验活动,培育推出34个优秀典型案例;贯通线上线下,开展“走进人民检察院”系列活动,举办宪法教育月暨首届校园法治文化节观摩活动,通过线播形式参与宪法日现场直播活动的人数达40多万。
二、制度化规范流程,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1.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政负责人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机制,将立法、普法、执法制度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清单和考核内容,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并督导推进。2020年7项法治工作纳入局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清单,11项法治项目纳入考核,局主要领导主持研究法治工作10项。认真做好教育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2020年完成终身教育立法调研,政府规章《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管理办法》《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规定》《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4部规范性文件制订(修订)出台,为依法治教提供了依据。
2.厘清权责清单。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今年市教育局承接33项省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对市教育局权责清单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编制委托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确保承接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同时,按照市政府“放管服”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工作和“市县同权”工作。
三、法治化落实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顶层设计。按照高效青岛攻势要求,修订了行政执法工作规程、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布18项行政检查项目、9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40项行政处罚项目。2020年,共完成17件上会材料和21件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实施行政许可3893件,行政执法检查43起,各区市实施行政检查329件,行政处罚15件,移送司法机关3起。
2.探索“互联网+治理”模式。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确定“中小学教育和教辅用书检查”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一单两库一平台”建设,累计随机检查培训机构1200余家。开发全省首个民办教育监管服务智能化平台,设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落实资金监控、大额动账预警、最低余额管控等动态监管措施,以信息技术和银行系统为支撑,有效防范抽逃挪用办学资金等问题。
四、规范化管理学校,提高依法治教能力
1.加强底线管理。在实施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学校管理正面清单基础上,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围绕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教师有偿补课、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问题,分别为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42项和30项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为学校设置了行为底线,推动学校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循规律、讲规矩、守规则,依法、依规自主办学。
2.突破难点治理。动真碰硬,全面打响非法办园整治攻坚战。召开全市非法办园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办园执法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类治理、标本兼治的无证幼儿园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无证幼儿园治理规范化、常态化。2020年共整治无证园345所,其中新准入园47所,补办手续32所,取缔95所,暂时按照保教点公示171所,达到“无增量,去存量”的治理效果。
2020年市教育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以法治思维破解教育难题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执法力量需要加强,部门协作的执法机制和普法体系需要健全,青少年普法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1年市教育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不断提升立法、普法、执法水平,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立法,健全教育制度体系。做好《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修订调研工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修订《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依法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研究制订青岛市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和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认定管理等政策,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化发展。完善学校教育指导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普法,增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法用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做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新颁(修订)法律法规规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意见,规范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抓好“节、赛、会、展、演”,打造法治体验和宪法教育特色活动,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加强执法,提升依法治教水平。修订《青岛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探索教育行政执法标准化试点,创建教育行政执法标准,推动区市教育部门履行教育执法职责;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行政执法专员制度;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教育执法部门联动体制,对教育主体活动实施全面有效监管,及时对教育领域违法行为依法处置,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做好章程修订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实施工作,推行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民办教育智能管理服务系统广泛运用,扩大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试点,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动态监测,妥善解决民办学校监管难题。
四是加强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突破。适时启用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实现“一网通办”。建设民办普通高中网上报名录取信息平台,实行普通高考网上确认。加强教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教育服务,叫您满意”工作品牌。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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