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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
青岛市教育工商城管执法部门对“哈博教育”、“齐越教育”非法办学及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来源: 青岛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8-14
2015年8月14日,青岛市教育局会同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城管执法局采取重点区域集中抽查方式进行部门联合执法,对抽查中发现的“哈博教育”、“齐越教育”非法办学行为和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
经查实,“哈博教育”和“齐越教育”在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情况下,分别在市北区辽宁路51号和市北区和兴路74号举办文化课程辅导教育机构,并在建筑物外墙设置了虚假招生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教育执法人员向两所非法办学机构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行政部门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哈博教育”和“齐越教育”的举办者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工商部门说明情况;城管执法人员将对两家非法办学单位涉嫌虚假招生户外广告行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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