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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教育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 青岛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1-25

        2021年,市教育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有关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依法治校工作、教育执法工作分别在全省教育法治工作会议、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执法座谈会上发言;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青少年普法等工作被教育部、省教育厅以信息形式推广;固化改革成果的《青岛率先出台地方版学校法》入选“十三五”山东教育十件大事,“清单管理”做法入选全国基础教育创新改革40个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新华社、法治日报等多次报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法治工作体系

        (一)领导带头,提升学法用法能力水平。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三个一”活动(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专题学习。加强法律法规尤其是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法》修订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颁布后,第一时间邀请专家进行解读。强化应诉实务培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起,经过审理两级法院均认为原告诉讼理由不成立。

        (二)充实队伍,健全机关法治工作体系。在机构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设置政策法规处,指导协调依法行政等工作;设置行政执法处,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标准化等工作。两个处室从事法治工作人员达到7人,2名同志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聘用3家律所担任专业法律顾问。2021年完成近500件文件、合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强化考评,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全局工作要点,纳入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的重要议题,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相关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坚持法治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将依法制订实施重大决策、合同签订和案件办理等行为纳入对机关处室和学校的考核,增强机关和学校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自觉性。

        二、坚持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积极优化政府治理

        (一)坚持立法先行,推动制度创新。突出立法引领作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效的区域教育治理体系。2021年出台政府规章《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并做好宣传实施工作,依法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科学系统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目前,全市共有教育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3部,规范性文件8部,立法数量在同类城市中居首位。

        (二)坚持执法突破,强化法律实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统筹教育内部资源,出台《青岛市教育局教育行政执法专员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和经费保障等要求,落实执法责任,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达到96人,全部纳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制定《青岛市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将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实施程序等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停止审批中小学生学科类、学龄前儿童等校外培训机构,推动学科类培训机构在2021年前全面完成非营利性法人登记。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开展证照不全机构检查,共查处证照不全培训机构322处,取缔84处,纳入黑名单67处;建立无证园半月调度通报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整治任务;落实“互联网+监管”事项16项,认领率和覆盖率均达100%。

        三、坚持依法办学、多元参与,全面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一)建立按章程办学机制,推动办学“有章”。全市中小学每学年依据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开展全面自评,推动学校依法按章办学。今年,聚焦学校办学品质和学生全面发展,出台中小学特色办学、精致管理、品质立校3个指导意见,构建起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学校办学标准体系。

        (二)建立学校管理清单制度,推动办学“有序”。围绕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坚持政校联动、放管结合,在出台公办中小学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基础上,编制《市、区(市)教育领域职责清单》,理清市、区(市)教育部门责任;制定幼儿园、民办中小学负面清单,全面构建起覆盖市、区(市)两级和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系统化的区域教育治理清单管理体系。

        四、坚持专业支持、精准普法,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一)强化顶层设计。抓住“八五”普法启动的契机,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和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两个意见,形成了“八五”青少年普法的行动体系和责任体系。省教育厅推广我市做法,处室协同普法构建未成年学校保护机制的做法被教育部以信息形式推广,被新华社、法治日报等报道。

        (二)强化特色活动培育。将法治活动融入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强化线上线下、课堂内外、活动与竞赛的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宪法教育品牌,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微视频大赛等系列竞赛和第二届校园法治文化节,开通“青少年法治教育云课堂”;打造法治实践品牌,修编《中小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指导手册》,进一步普及模拟法庭、走进法院、走进检察院等法治体验活动,基本构建起“一节三赛四走进”活动体系。

        (三)强化部门协同普法。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建立政法委与市教育局共同召集,市中院、市检察院等政法各单位以及在青高校等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联盟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实现了部门优势专业资源和大中小学专家资源的整合,推动了专业教师、实践基地不足等难题的解决。

        五、坚持放管服改革落实落地,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一)推动许可行为规范化。持续开展削权减证、流程再造,权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及时对外发布,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教师资格认定等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审批事项满意率保持100%,我局连续7年被评为全市政务“示范窗口”单位。

        (二)推动教育服务便捷化。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倾听民意·回应关切·办好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局长、校长、家长“三长”见面活动,主动收集各类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有关工作被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批示推广。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教育问题,编写《教育关切 有问必答》一书并同步在官网和官微发布,以问答形式对300余条问题进行解答。全面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推动数据赋能招生考试,开发全市幼升小“一网通办”平台,义务教育段报名全部实现“一网通办”,我市入选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1年市教育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依法治教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加快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做好《青岛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和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立法修订调研工作。研究制订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健全依法治教工作机制。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实施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网上年检。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课程、培训时段、资本融资和“预收费”监管等,推动学科类机构转型发展。继续做好“政策通”平台运行工作,落实“有问必答”要求,提升政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中小学放管服改革,在优化“放”“管”环节的同时,探索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高水平有特色发展的服务、保障机制。

        二是深化学校治理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订关于深化教育治理改革提升治理效能的制度措施,指导中小学按照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修订学校章程、校务委员会规程等制度,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以问题清单为突破口,健全学校依法按章程办学自评机制和正面清单、负责清单全面落实机制,推动学校内部治理法治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是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继续打造“一节三赛四走进”法治特色品牌,推动宪法教育和模拟法庭、“走进”系列法治实践活动普及。积极推进法治教育资源建设,争取青少年法治教育联盟单位和专家指导委员会支持,推动法治副校长配备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改革,积极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强化法治教育资源保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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