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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1. 成文日期 2023-01-09
      2. 发布日期 2023-01-09
      3. 索引号 2474671477407877812
      4. 编号 青教工委〔2023〕1号
      5. 在青各高校,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3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1月9日

        2023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水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突出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重点任务,全面贯彻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配套运行机制。实施党支部建设“强基固本”行动,优化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评星定级管理制度。加强党建指导,完善考评机制,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加大“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力度,搭建“双培养”落实载体,建设一批模范党员工作室、党代表工作室,选树优秀校长、教师典型。创新实施党建统领中小学全员立德树人工程,将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融入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培养,强化对青年的引领集聚。做好少先队、工会、统战等工作。

        3.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清廉建设,打造“清廉校园”。抓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持续做好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巡访(内部巡察)和问题整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一严到底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4.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深入推动与国内外一流高校尤其是黄河流域“双一流”高校开展产学研和人才培养合作,支持在青高校参与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推动沿黄地区“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研学旅行优质资源共享。加强胶东经济圈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学术交流,组织新课程标准实施研讨活动,深入开展干部教师交流学习,推进职业教育联盟建设。

        5.积极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用好教育新媒体宣传主平台,升级官方网站,推出手机适配版,建立官方网站与微信联动机制。开展每季度“媒体校园行”活动,讲好青岛教育故事,打造市、区(市)、学校三级“一链统发”的传播框架,扩大宣传整体效应。强化舆情监测、研判、报告,提升舆情反馈处置能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判、督查,指导在青高校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落实网络安全党委(党组)负责制,保障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

        6.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创新“三会一课”形式,优化“每周一学”“每季一考”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加强模范机关建设,开展“机关岗位明星”创建活动。以“山东通”应用为契机,深入实施信息技术赋能机关流程再造。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和迎检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和服务。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聚力培根铸魂,推动全环境立德树人全面实施

        7.坚持将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建立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全域推进机制,提升思政课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探寻红色印记”红色基因传承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怀。加强校外实践活动统筹,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在青高校学生广泛参与青岛研学实践活动。深化文明校园创建,选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先进典型。

        8.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深度融合,完善展示交流、结对帮扶机制,持续打造项目品牌。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一天一节体育课”和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打造市级精品课程和示范体育社团。加强教体融合,实施专业俱乐部、优秀教练员和传统体育、奥运项目进校园行动。深化美育特色学校、特色社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级艺术展演活动,打造一批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团。实施中小学校卫生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提高卫生健康教育和校医配备水平,开展在校生视觉、脊柱健康筛查,争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强化劳动教育课程及实验区(校)建设,修订《劳动教育(实验)》教材,开展第二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评选。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实施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做好学生国防教育和中学生军训工作。

        9.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落实《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进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强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引领,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标准校、示范校、品牌校、品牌区建设和引领力度。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推广使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建立各学段精品课例资源库,一体推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涯教育,打造“爱润成长”品牌,提高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和班主任心理专题培训,开展在校生心理健康筛查,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心理援助工作,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创优学校建设。研究制订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手册,探讨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衔接工作路径。

        三、强化统筹协调,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10.持续扩增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落实《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80所,提供学位7.7万个。落实《青岛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改造农村薄弱幼儿园70所。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抓好强镇筑基试点镇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提升。加强监测和指导,加快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全面推动干部教师适度超前配置、“一长多校”办学模式改革等政策落地,推动新校高位发展。扎实做好专家团队跟踪指导、督导评价、资金保障等工作,持续推进初中强校提质工作。加快普通高中转型升级、全面创优,研究制订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出台特色高中评估办法,开展第二批特色高中认定。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联盟办园)改革,持续扩大优质园和集团化办学覆盖面。

        11.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继续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和提质扩优工程,加快青岛现代职教园建设,启动青岛现代职教中心学校项目,规划建设上合职教园。加强中职学校管理,提升关键办学能力,积极创建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和特色化专业,增强适应性和吸引力。推动高职院校扩大办学规模,支持“双高”职业院校建设本科校区。深入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和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探索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成立产教联合体,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提升职业教育与24条产业链的匹配度。建成青岛市虚拟仿真公共实训基地。

        12.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落实《青岛市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康复大学去“筹”招生,协同做好上合组织经贸学院等高校筹建工作。推动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实施产教融合示范学科专业建设工程,遴选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示范学科专业(群)和“急需紧缺”专业,推动与青岛辖区内企业建立校企深度合作关系。开展在青高等教育机构“百名大师青岛行”活动。

        13.持续提升各类人群教育保障水平。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推动区(市)特教学校全部纳入本区域普通教育集团,成立孤独症教育联盟,增加孤独症学位供给。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提升精准资助水平,不断强化资助育人成效。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资源,用好线上、线下两大阵地,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实施老年教育提升工程,打造区(市)级老年教育示范点和职业学校参与老年教育示范点,推动建设青岛老年开放大学。

        14.持续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强民办教育分级分类管理,扎实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义务教育比例结构,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常态化监督机制,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资金监管试点,持续提升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修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减负成果,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加强隐形变异培训执法检查,探索建设校外培训机构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平台,开展常态化、智能化全监管,争创省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先行区。

        四、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教育事业发展内生动力

        15.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落实部门责任,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完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将学生发展、校长听评课、校本教研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紧扣2024年全省中考统一命题新变化,进一步完善中考招生政策,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艺术素质测评机制。探索开展普通高中学科贡献度评价试点。

        16.深入推进教育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不断巩固“双减”政策落实成效。加强对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研究、培训与实践,建立市域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探索开展初中学校分层教学试点。持续抓好校长听评课、教师集备和课后辅导等措施,加强学校学科教研组建设,提升校本教研质量,探索分层教研,打造轻负高效课堂。推进优秀教学法孵化项目,启动新一轮精品校(园)本课程评选。加强作业统筹管理,提升作业设计与布置质量。持续优化提升课后服务,开发课后服务平台,丰富课程超市,建立健全延时托管服务制度,试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选课走班,探索开展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工作。

        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机制,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开展“游戏活动提升年”活动。加强中考、普通高考研究,分层分类做好学生精准培养。抓好尖兵教师培养,建立学科召集人制度,全面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构建大中小学贯通培养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科学技术教育,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学生实践能力和科学素养培养机制。加强职教高考考试标准研究和中职学校基础学科教学,提升中高职五年制贯通培养和“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质量,扩大新型职普融通试点招生规模,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

        17.积极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继续推进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打造青岛教育e平台2.0升级版,建设中小学智慧作业管理系统和虚拟学习班级系统,融合对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积极探索数据资源助学、助教、助管、助研,推出一批智慧校园建设应用示范校、典型数字应用场景和优质教学应用软件,新建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200间。加强新技术融合应用和信息化赋能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实施教育信息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300名中小学信息化专家型校长、500名专家型学科教师,启动信息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竞赛系列活动。

        18.扩大和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研究制订助力上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全力打造“上合教育”品牌。高质量推进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建设,继续举办上合组织国家人文交流论坛暨青岛教育国际交流周活动。研究制订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的指导意见,培育国际理解教育特色学校。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国际化学校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高水平国际化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五、提升保障水平,夯实教育改革发展基础

        19.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师德失范行为整治力度,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综合评价记录试点。推动出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青任教政策,优化教师编制管理,保障集团化办学、综合高中、普职融通等办学需要。持续做好骨干校(园)长高级研修和名校(园)长培养工作,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开展普通高中校长课程领导力发展水平评估试点。畅通优秀教师快速成长渠道,全面实施新教师跟踪培训、青年教师“菁英”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养等计划,推进国家教学名师、齐鲁名师、青岛名师三级工作室梯队建设,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创新实施“职教国培”项目,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培训方式,提高校长、教师培训质量。设立教师读书节,推动教师自主学习、持续提升。研究制订加强新时代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新时代班主任队伍建设“雁阵工程”,评选班主任带头人,举办首届中小学班主任节。严格规范非教育教学活动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20.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开展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强化教育审计监督,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和结果使用。

        21.全面深化教育治理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研究制订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加强法律顾问管理,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启动依法治校区域试点,健全依法治校工作体系,加强中小学法治基础能力建设,培育依法治校特色项目,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和法治体验系列活动。

        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幼儿园招生报名“一网通办”,完善审管联动机制,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研究制订“互联网+”监管办法,强化部门执法协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开展“连心惠企”大走访活动。

        22.巩固拓展教育督导改革成果。做好《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发布和学习贯彻工作。继续开展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质量发展评价。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组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建立教育督导结果向市政府定期报告制度,强化教育督导问责,加大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力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研究制订督学管理办法。

        23.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优化升级学校安全平台系统,强化平安校园数字化建设,选树“平安校园”标杆学校。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开展未成年学生“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防欺凌、消防、校车安全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拓展学生安全教育和生存教育,全面推进生存教育进课堂、进家庭、进场馆。认真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围绕“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加强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中小学规范化食堂评定和“星级食堂”创建,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巩固提升信访工作成效。做好普通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

        24.狠抓教育改革发展项目落实。巩固拓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成效,健全“按月调度、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评估”的工作链条,创新现场督查机制,完善落实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抓好推进落实。常态化开展“区(市)局长擂台”“处长擂台”“校长擂台”活动,采取现场会、推进会、观摩会等方式,广泛开展“亮绩”“赛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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