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对市级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报告,我市再获优秀等次。自2018年省启动评价工作以来,我市已经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等次。
本次评价是省政府对我市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一次全面“体检”,围绕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教育公用经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15项评价内容,在市县自评、省级网评的基础上,结合教育事业、教育经费统计及省有关平台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我市评价等次。
在省对我市的反馈报告中,对我市党建引领教育、拨付公用经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学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一是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展。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思政德育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教育工作作出批示,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二是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2020年比2019年提高4.95%,大部分区市及时足额拨付各类教育生均拨款,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三是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提升至90%以上,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力推进职教高地建设。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区市及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加大幼儿园在编教师招聘力度。优化县域内教师配置,相关教师调配政策向乡村、薄弱学校倾斜,落实乡村教师职称晋升优惠政策。五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在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时段广泛开展“十个一”项目活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202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较去年提高6.48%。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加强培训机构资金监管。
下一步,我市将针对评价报告反馈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有效整改,更好地履行教育管理职能,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设为首页 | 教育局位置示意图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
网站访问量: | ||||
青岛市教育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1703693 传真:0532-85912900 Email:qdsjyj@qd.shandong.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20 青岛市教育局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
||||
网站标识码3702000018 鲁ICP备13010443号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3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