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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招生考试院

        青岛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外语听力考试温馨提示

        时间:2023-01-03

        各位考生、家长朋友:

        大家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外语听力考试以下简称听力考试将于18日(周日)上午进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现将考试安排及有关要求提示如下,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特别提示:

        听力考试开考前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即第一次听力考试8:45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第二次听力考试9:40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若考生第一次听力考试迟到,只能于第一次听力考试结束后至9:40,经安检后入场参加第二次听力考试。考试机会宝贵,请务必牢记考试时间,尽早出发,留足入场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

        一、考试时间

        听力考试连续组织两次,第一次为1月8日上午9点开始,第二次为1月8日上午9:55开始,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

        二、全市考点设置及分布

        全市共设10个考区,41个考点。(考点分布见附件1)

        三、市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注防疫,确保健康

        1.按时核酸检测和填报个人健康信息。请广大考生关注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网站《青岛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外语听力考试核酸检测公告》(http://edu.basexf.com/zsksy/ptgk/202301/t20230103_6590211.shtml),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2.做好个人身体和心理准备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若考生目前仍在外地,请尽快返回考试所在地,以免影响考试。如果考生是新冠病毒感染者,也无需过度紧张,只要按规定填报个人情况,就能在专用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点考场内的播音设备均会在考前进行多轮次调试测试,确保音量合适、效果良好,一般的咳嗽声音不会影响考场的收听效果。一旦发现有严重剧烈咳嗽的考生,考点会为其单设考场,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对于目前仍有咳嗽症状的考生,医生建议注意日常清淡饮食,摄入营养要充足、全面,多吃新鲜蔬菜水果,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呼吸寒冷空气,注意休息,不要剧烈活动,避免过度劳累。咳嗽症状明显的考生应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专业治疗,可在考前服用止咳镇咳药物。请广大考生积极调节好自己的身体状态,以良好平和的心态迎接本次考试。

        (二)提前准备,细致周到

        1.提前打印准考证。为便于考生提前规划安排交通工具及行程路线,考生可于1月4日14:00后,登录报名网站(https://wsbm.sdzk.cn)查询本人考试所在的考点及地址等信息(因尚无核酸检测结果,暂未编排具体考场)。1月6日晚上,我们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健康信息为考生分类编排考场。为避免影响本人考场编排,请考生务必及时、准确填报。1月7日9:00至1月8日10: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个人信息会影响升入大学后的入学报到,请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重点检查名字里有没有同音形近的错别字,务必确保“一字不差”。同时,要认真阅读准考证内容,了解考场、座号等信息,按规定参加考试。请考生多打印几份准考证备用。

        2.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备好考试必需的考试文具和防护用品,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书包、资料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无需携带提交。因禁止携带手机,所以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以免丢失。各考点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大家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3.提前熟悉环境。考生可在1月7日(周六)16:00-17:00,持准考证到所在考点熟悉周边环境,为确保考试安全,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点将引导考生有序入场,请考生及家长理解并给予配合。  

        4.提前做好应对特殊情况的准备。考试期间正值寒冬时节,考生要做好保暖,提前关注天气变化,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勿因雨雪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耽误考试。开车送考的家长要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疏导,切勿违章停车。

        (三)诚信应考,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是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二是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四是加大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给考试带来损失,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4.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

        5.为确保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各级招考部门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严查考试舞弊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均配备手机屏蔽仪、无线电设备检测设备和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设备,同时开通电子监控系统、实施动态人脸识别;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对考点内及周边进行全方位的监控;检查人员将对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忠告极个别企图作弊的团伙和个人,勿心存侥幸。

        6.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上网,一经发现,将以考生涉嫌参与组织考试作弊报公安机关依法查。

        (四)明确要求,规范答题

        1.答题卡要注意保持整齐、干净,不要折叠或损毁,考试期间原则上不予更换答题卡。考生须根据监考教师的要求在《考场考生信息表》上签名。

        2.开考铃声响前不要抢答,考试结束后不要拖答,否则按违纪处理。

        3.任何人不能带走和毁坏任何一张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否则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结束铃响后,须立即停止答题,按顺序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静坐等候,待监考老师收完所有材料并检查无误后,依据指令依次出场。

        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85786201。

        祝全市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

        附件1 青岛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外语听力考试考点安排表.docx

        附件2 青岛市2023年普通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各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地址.docx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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