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2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对申请一次性安家费审核通过的人员由青岛高新区官网发布。 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地在高新区,2023年1月1日-1月31日期间(第二批)申请安家费的申请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已完成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咨询电话:0532—68686082 附件: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2023年高新区第2批).xls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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