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厘清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职责边界,聚焦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青岛市率先开展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安全生产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在全省首家制定并公布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安全生产职责边界清单,实现了市、区(市)、功能区安全生产清单全覆盖。
一、坚持应编尽编。本次职责边界清单制定将12个市管功能区和市北、崂山、黄岛、城阳、即墨、胶州6个相关区市全部纳入编制范围。按照日常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4个类别,针对安全生产涉及的177个行业领域逐一进行划分明确,共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边界事项1552项,建立协调配合机制902项。
二、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功能区的产业特点、功能定位、职责权限、承接能力等因素,分类施策。对于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功能区,如高新区、自贸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按照责任共担的原则,在明确与所在行政区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此类功能区边界事项较多,平均200项左右,最多650项。对于规模较小的专业性功能区,如蓝谷核心区、临空经济区等,考虑到其承接能力,适当减轻其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职责以所在行政区承担为主。其边界事项较少,平均30项左右。
三、坚持科学规范。一是与区市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相互衔接。根据《青岛市市级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版)》,按照市、区(市)权限划分,指导区市编制完成区市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在区市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的框架下,将与功能区相关的权责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汇总、分析,确定职责边界清单的初步内容。二是充分论证,三审三校。通过召开培训会议、一对一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区市和功能区讲解职责边界清单编制的原则、依据、程序等,指导规范编制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清单编制中出现的争议问题。机构编制和应急部门进行了三轮联合审核,督促指导区市和功能区对清单公布实施。
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安全生产职责边界清单的制定,厘清并明确了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避免出现安全监管真空,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供了保障。同时,为下步制定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政府在环保、应急等领域职责边界清单,压实管发展、管保护、管保障、管安全的责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