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9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各有关企业、工业园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3号)精神,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工业园区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取得了显着成绩。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按照《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管理办法》要求,联合开展2022年市和谐劳动关系评价工作,并同步对2020年之前的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进行复核。经自评申报、组织评价、市级调查评估和公示等程序,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等95家企业、青岛天安数码城产业园1家工业园区通过评价,决定命名为“2022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22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72家企业通过复核,决定保留“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现予以公布。
被认定的企业、工业园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全市各类企业、工业园区要以先进为榜样,从各单位实际出发,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做作出贡献!
附件:1.2022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
2.2022年保留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名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
日期:2022-12-09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各有关企业、工业园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3号)精神,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工业园区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取得了显着成绩。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按照《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管理办法》要求,联合开展2022年市和谐劳动关系评价工作,并同步对2020年之前的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进行复核。经自评申报、组织评价、市级调查评估和公示等程序,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等95家企业、青岛天安数码城产业园1家工业园区通过评价,决定命名为“2022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22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72家企业通过复核,决定保留“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现予以公布。
被认定的企业、工业园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全市各类企业、工业园区要以先进为榜样,从各单位实际出发,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做作出贡献!
附件:1.2022年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
2.2022年保留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名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