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12
关于征选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专家库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领域专业人才、业务骨干的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建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现向我市公开征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征选工作接受个人申请和部门单位推荐,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范围
专家库成员从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学专家、律师、退休检察官、退休法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深人力资源工作者等有调解专长且热心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选。
二、征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2.热爱调解事业,熟悉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调解员证、仲裁员证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证,具有2年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含兼职)工作经历,曾成功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或者直接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未有因调解不力或者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情况;
4.调解成功率较高,争议预防和引导协商作用发挥较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调解专家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具有调解业务专长的相关从业人员及专业人士,可适当放宽征选条件。
三、调解专家主要职责
(一)宣传普及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参与“送法进企业”及法律援助等活动;
(二)为重大、疑难和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专业处理意见,或者直接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三)参与疑难案件研讨和重要课题调研,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要理论研究、重大政策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征选时间
2022年12月12日-14日
五、报名要求
个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的,填写《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详见附件1)。
报名时请报送《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主要事迹一份;同时应报送《申报表》和照片的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及视频、图片等佐证资料可作为附件一同报送。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dldzc@qd.shandong.cn
纸质版材料邮寄至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2号楼)
联系人:徐玮玮
联系电话:0532-82669725
附件: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日期:2022-12-12
关于征选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专家库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领域专业人才、业务骨干的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建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现向我市公开征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征选工作接受个人申请和部门单位推荐,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范围
专家库成员从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学专家、律师、退休检察官、退休法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深人力资源工作者等有调解专长且热心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选。
二、征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2.热爱调解事业,熟悉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调解员证、仲裁员证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证,具有2年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含兼职)工作经历,曾成功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或者直接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未有因调解不力或者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情况;
4.调解成功率较高,争议预防和引导协商作用发挥较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调解专家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具有调解业务专长的相关从业人员及专业人士,可适当放宽征选条件。
三、调解专家主要职责
(一)宣传普及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参与“送法进企业”及法律援助等活动;
(二)为重大、疑难和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专业处理意见,或者直接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三)参与疑难案件研讨和重要课题调研,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要理论研究、重大政策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征选时间
2022年12月12日-14日
五、报名要求
个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的,填写《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详见附件1)。
报名时请报送《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主要事迹一份;同时应报送《申报表》和照片的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及视频、图片等佐证资料可作为附件一同报送。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dldzc@qd.shandong.cn
纸质版材料邮寄至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2号楼)
联系人:徐玮玮
联系电话:0532-82669725
附件: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