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2019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安排,现将举办2019年市直机关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方式
网上学习、课堂教学、现场党性教育、交流分享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时间
8月20日至9月5日。其中,8月20日至9月2日为网上学习时间,9月3日至5日为实体培训时间。
四、培训地点
网上学习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http://www.qdgbjy.gov.cn/),实体培训在市团校(徐州路81号)。
五、培训内容
按照预备党员培训需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以及合格党员教育等方面安排培训内容。
六、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党组织将学员报名表(附件1)于8月20日前发送至金宏帐户“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办公室”。如学员确需住宿,请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市直机关工委为没有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号的学员统一分配临时学号,统一为学员进行网上培训班报名。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训学员请于8月20日前扫码(附件2)加入培训班微信群。
(二)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学员进行学前教育,合理安排学员学习时间和实体培训时的工作交接。培训前,学员和单位须签订相关《承诺书》(附件3、4),并于9月3日报到时交于培训班。
(三)网上学习。学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按时登陆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网上学习。学员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学习平台以后,通过左侧“专题培训班”栏目下的“课程学习”,选择相应的培训班,刷新获取培训课程,按时完成全部网上学习内容。使用临时学号的学员,请先进行账号激活操作。
(四)实体培训。9月3日至5日在市团校开展实体培训,每日8:30-8:50为到校时间,9:00-11:30、13:30-16:30为正课时间。自带学习用具;驾车学员按团校要求有序停放车辆;培训提供午餐。
(五)撰写“与祖国共命运,与青岛同发展”思想汇报材料。学员须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当前青岛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以及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重要责任,紧密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工作实际以及培训收获,把自己摆进去,围绕“立足岗位,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到青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让自己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这一主题,深入思考,认真撰写,争取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再升华,为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作好思想准备。材料必须手写,于9月3日到校时交于培训班。
(六)认真准备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内容50%来源于网上课程,10%来源于实体培训课程,20%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20%为论述题。
(七)严格培训考核。综合学员网上学习、思想汇报材料、实体培训出勤、遵守纪律和结业考试等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执行中纪委“25不”禁令和组织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体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须出具单位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无故不参加学习或集体活动、擅自离校、请假逾期未归,视为旷课。学员退学、旷课1次或违反其他有关规定,取消其参训资格。结业考试不合格者,安排1次补考。
联系部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教办
联 系电话:85913281
附件:
1.学员报名表;
2.培训班微信群二维码;
3.《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4.《学员派出单位维护学风学纪承诺书》;
5.网上学习课程安排。
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各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2019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安排,现将举办2019年市直机关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方式
网上学习、课堂教学、现场党性教育、交流分享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时间
8月20日至9月5日。其中,8月20日至9月2日为网上学习时间,9月3日至5日为实体培训时间。
四、培训地点
网上学习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http://www.qdgbjy.gov.cn/),实体培训在市团校(徐州路81号)。
五、培训内容
按照预备党员培训需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以及合格党员教育等方面安排培训内容。
六、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党组织将学员报名表(附件1)于8月20日前发送至金宏帐户“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办公室”。如学员确需住宿,请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市直机关工委为没有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号的学员统一分配临时学号,统一为学员进行网上培训班报名。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训学员请于8月20日前扫码(附件2)加入培训班微信群。
(二)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学员进行学前教育,合理安排学员学习时间和实体培训时的工作交接。培训前,学员和单位须签订相关《承诺书》(附件3、4),并于9月3日报到时交于培训班。
(三)网上学习。学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按时登陆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网上学习。学员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学习平台以后,通过左侧“专题培训班”栏目下的“课程学习”,选择相应的培训班,刷新获取培训课程,按时完成全部网上学习内容。使用临时学号的学员,请先进行账号激活操作。
(四)实体培训。9月3日至5日在市团校开展实体培训,每日8:30-8:50为到校时间,9:00-11:30、13:30-16:30为正课时间。自带学习用具;驾车学员按团校要求有序停放车辆;培训提供午餐。
(五)撰写“与祖国共命运,与青岛同发展”思想汇报材料。学员须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当前青岛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以及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重要责任,紧密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工作实际以及培训收获,把自己摆进去,围绕“立足岗位,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到青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让自己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这一主题,深入思考,认真撰写,争取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再升华,为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作好思想准备。材料必须手写,于9月3日到校时交于培训班。
(六)认真准备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内容50%来源于网上课程,10%来源于实体培训课程,20%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20%为论述题。
(七)严格培训考核。综合学员网上学习、思想汇报材料、实体培训出勤、遵守纪律和结业考试等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执行中纪委“25不”禁令和组织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体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须出具单位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无故不参加学习或集体活动、擅自离校、请假逾期未归,视为旷课。学员退学、旷课1次或违反其他有关规定,取消其参训资格。结业考试不合格者,安排1次补考。
联系部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教办
联 系电话:85913281
附件:
1.学员报名表;
2.培训班微信群二维码;
3.《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4.《学员派出单位维护学风学纪承诺书》;
5.网上学习课程安排。
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