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落实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根据《青岛市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安排,举办2020年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任或三年内没有参加业务轮训的市直机关、中央和省驻青单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或党务工作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培训、实体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时间
11月2日至20日。其中,网上培训11月2日至13日,实体培训11月16日至20日。
四、培训地点
青岛干部网络学院、青岛市委党校(市南区宁德路18号)。
五、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新修订或新颁布的党内法规的解读;党史、新中国史;党务工作务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现实问题。
六、培训报名
学员派出单位(附件1)按指定培训对象确定学员。《学员报名表》(附件2)于11月2日前发送至金宏帐户: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办公室。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党组织选派学员的学号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编制。选派的参训学员请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培训班微信群(附件7)。联系部门: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办公室。
七、网上学习
引导学员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按时登陆青岛干部网络学院(http://www.qdgbjy.gov.cn/)开展网上学习。
八、实体培训
(一)报到开学
1.学员用微信扫描右面的二维码,登录“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智慧平台”。
2.学员于11月16日上午8:00-8:40到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2号楼大厅报到,8:50在综合楼前合影。通过智慧平台小程序办理无线认证后,可直接使用小程序开门进学员宿舍。11月16日上午9:00在综合楼409教室举行开班式。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请安排好学员的工作交接。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员工作部请假,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本期入学培训资格。严格执行“学员在校期间,所在单位一律不安排出国、参加会议及其他公务活动”的规定,使学员能专心学习培训。培训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故不参加学习、擅自离校、请假逾期未归,视为旷课,学员旷课一次,取消其本期培训资格。
2.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入学当日,学员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学员报到前两天,由学员所在单位组织学员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入学。
3.学员培训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周一至周四晚住校,周五结业式后方可离校),封闭期间无论公、私事务一律不得离校。因特殊情况不适于封闭住校的学员,不得安排调训。请学员备好个人衣物及日用必需品。
4.培训期间将组织交流研讨,请做好准备。研讨内容:围绕市委党建统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2条意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或本系统实际,谈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破解的思路和举措,交流经验做法和心得体会,并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培训期间严格禁烟控烟。
(三)报到时应带材料和物品(略)
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市直机关、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落实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根据《青岛市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安排,举办2020年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任或三年内没有参加业务轮训的市直机关、中央和省驻青单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或党务工作负责人。
二、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培训、实体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三、培训时间
11月2日至20日。其中,网上培训11月2日至13日,实体培训11月16日至20日。
四、培训地点
青岛干部网络学院、青岛市委党校(市南区宁德路18号)。
五、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新修订或新颁布的党内法规的解读;党史、新中国史;党务工作务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现实问题。
六、培训报名
学员派出单位(附件1)按指定培训对象确定学员。《学员报名表》(附件2)于11月2日前发送至金宏帐户: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办公室。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党组织选派学员的学号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编制。选派的参训学员请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培训班微信群(附件7)。联系部门: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干部教育办公室。
七、网上学习
引导学员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按时登陆青岛干部网络学院(http://www.qdgbjy.gov.cn/)开展网上学习。
八、实体培训
(一)报到开学
1.学员用微信扫描右面的二维码,登录“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智慧平台”。
2.学员于11月16日上午8:00-8:40到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2号楼大厅报到,8:50在综合楼前合影。通过智慧平台小程序办理无线认证后,可直接使用小程序开门进学员宿舍。11月16日上午9:00在综合楼409教室举行开班式。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请安排好学员的工作交接。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员工作部请假,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本期入学培训资格。严格执行“学员在校期间,所在单位一律不安排出国、参加会议及其他公务活动”的规定,使学员能专心学习培训。培训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故不参加学习、擅自离校、请假逾期未归,视为旷课,学员旷课一次,取消其本期培训资格。
2.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入学当日,学员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学员报到前两天,由学员所在单位组织学员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入学。
3.学员培训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周一至周四晚住校,周五结业式后方可离校),封闭期间无论公、私事务一律不得离校。因特殊情况不适于封闭住校的学员,不得安排调训。请学员备好个人衣物及日用必需品。
4.培训期间将组织交流研讨,请做好准备。研讨内容:围绕市委党建统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2条意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或本系统实际,谈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破解的思路和举措,交流经验做法和心得体会,并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培训期间严格禁烟控烟。
(三)报到时应带材料和物品(略)
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