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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作者: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审核:李春   编辑:吕金童   发表时间: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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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下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孙伟杰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春作了表态发言。

        孙伟杰指出,巡视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到强化巡察监督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重要保障,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以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巡察,是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检验,也是对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有力推动。希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孙伟杰强调,本轮巡察的对象和范围是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本轮巡察要落实政治巡察“三个聚焦”要求,重点做到“四个紧扣”。一要紧扣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展监督;二要紧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开展监督;三要紧扣提升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质量开展监督;四要紧扣作风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本轮巡察同步安排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积极支持配合,保障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孙伟杰要求,通过巡察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圆满完成本次巡察工作任务,向市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认真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整改要贯穿巡察全过程,做到巡察前要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形成整改长效化机制。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不遮掩、不推诿、“不贰过”。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改、抓紧改、改到位,增强群众获得感。

        李春表示,市委此次对工委开展巡察,是对工委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工委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更是对工委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有助于全面促进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定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特殊意义,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把配合、支持巡察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配合巡察工作是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一定要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弥补不足、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对机关党的工作、工委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的一次全面回顾总结。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借巡察整改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开新局”,以实干实绩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机关党建力量。

        根据安排,巡察组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巡察时间,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巡察期间分别设值班电话:18553276828(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网上邮箱:登陆青岛市纪委网站(www.qdlzw.cn),在“巡察工作”专栏中点击“青岛市委巡察组举报信箱”,按照提示内容输入即可;专门设置巡察组信箱:位于市级机关1号办公楼531室对面走廊。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发布:张伟达 姜红翠)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作者: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下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孙伟杰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春作了表态发言。

        孙伟杰指出,巡视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到强化巡察监督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重要保障,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以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巡察,是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检验,也是对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有力推动。希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孙伟杰强调,本轮巡察的对象和范围是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本轮巡察要落实政治巡察“三个聚焦”要求,重点做到“四个紧扣”。一要紧扣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展监督;二要紧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开展监督;三要紧扣提升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质量开展监督;四要紧扣作风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本轮巡察同步安排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积极支持配合,保障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孙伟杰要求,通过巡察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圆满完成本次巡察工作任务,向市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认真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整改要贯穿巡察全过程,做到巡察前要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形成整改长效化机制。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不遮掩、不推诿、“不贰过”。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改、抓紧改、改到位,增强群众获得感。

        李春表示,市委此次对工委开展巡察,是对工委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工委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更是对工委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有助于全面促进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定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特殊意义,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把配合、支持巡察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配合巡察工作是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一定要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弥补不足、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对机关党的工作、工委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的一次全面回顾总结。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借巡察整改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开新局”,以实干实绩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机关党建力量。

        根据安排,巡察组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巡察时间,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巡察期间分别设值班电话:18553276828(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网上邮箱:登陆青岛市纪委网站(www.qdlzw.cn),在“巡察工作”专栏中点击“青岛市委巡察组举报信箱”,按照提示内容输入即可;专门设置巡察组信箱:位于市级机关1号办公楼531室对面走廊。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发布:张伟达 姜红翠)
        审核:李春   编辑:吕金童   发表时间: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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