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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推动制造业优先发展”战略精神,进一步强化金融要素保障作用,加强金融政策集成优化,提升政策效能,助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作为一个综合性、纲领性的金融支持文件,《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部门政策集成和机构投放任务的有效衔接、宏观货币工具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协同发力、财政资金引导和市场资源配置的相互补位的特点,共五章十五条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发挥银行信贷的融资主渠道作用。包括鼓励银行机构持续扩大制造业信贷规模、合理匹配融资期限和产品,降低制造业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等3条措施。主要任务有:重点中资银行机构力争实现本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各项贷款增速,力争全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制造业贷款稳步提升。政府性转贷引导基金贷款费率不高于0.04%/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二)拓展制造业企业多元化融资方式。包括扩大制造业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撬动创投风投资本投入制造业、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和战略投资作用、支持融资租赁发挥融资融物功能等4条措施。主要任务有:推动不少于200家制造业类企业纳入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库,运用好央行创设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建立17条工业领域重点产业链企业发债需求清单。优化创投风投发展生态,争取年底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1800亿元。
(三)提升重点领域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服务质效。包括精准服务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强化对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撑、加大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力度等3条措施。主要任务有:鼓励核心企业、链主企业通过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建立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范围的企业“白名单”。推动技改专项贷、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碳排放权抵质押信贷等特色金融业务扩面增量。力争2022年小微企业首贷户数同比增长,确保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四)完善政银企协同服务机制。包括建立制造业企业“金融管家”融资服务机制、深化金融服务信息支持平台作用、加强制造业领域风险化解工作等3条措施。主要任务有:将省、市级制造业“白名单”企业纳入金融辅导范围,在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园区和协同发展区全面推进“金融管家”试点。力争年内各类金融服务平台撮合融资突破1000亿元。各法人银行将贷款核销资源重点向制造业企业倾斜,盘活存量信贷资产。
(五)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价等2条措施。具体任务有:建立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的金融支持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联席机制。将制造业信贷情况纳入全市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办法,考核结果在宏观信贷政策调控、地方政府竞争性资源存放、金融创新和金融人才奖励等方面运用。
附件: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