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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2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2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职能,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升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能力,助力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

        一是紧扣高质量发展推动信息公开。围绕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持续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信息公开,尤其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改革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二是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强化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强化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并适当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三是紧扣民生保障推动信息公开。统筹抓好农业生产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推进农产品(不含水产品)质量监管、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人畜共患病监测、植物病虫害防控、农业投入品监管等信息公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四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务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公开局及所属单位的当年财政预算、上年度财政决算和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政府采购信息等。

        (二)聚焦政策精准服务深化公开

        一是强化决策事项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结合局年度重点任务、市办实事、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让市民体验“三农”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强化政策集成发布。按要求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公文分类展示,畅通政策咨询渠道,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问题。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群众和企业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持续深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方式,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舆情风险研判,积极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三) 聚焦基础保障深化公开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做好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推进公开平台数字化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动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内容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三是推进基层村级财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协助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督导基层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做好村级财务信息公开。四是推进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监督考核,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的推进、培训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责,制发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编写发布年度报告。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研究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详见附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加强机关各处室横向联动和协调,提高工作协同性,提升公开质效。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考核监督。持续将政务公开已纳入局年终绩效考核,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工作考核和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局机关纪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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