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规划概述及分析
1.1 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和期限:本次规划范围为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范围的水域和陆域。规划基础年为2018年,水平年为2025年和2035年。
性质与功能:胡家山作业区是董家口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港区功能,打造特色货运体系的重要支撑,在青岛港建设综合性的世界一流强港征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胡家山作业区将持续完善综合运输服务功能,重点以海产品、件杂货、冷链运输为主,积极服务临港产业和城市建设,着力打造港城协调的现代化特色运输服务港口作业区。
规模:预测胡家山作业区2025 年、2035 年吞吐量将分别达到340 万吨、600 万吨,其中冷链物流吞吐量分别为190 万吨、300 万吨,杂货类吞吐量分别为150 万吨、300 万吨。
岸线利用规划:规划西起鸭岛,东至胡家山前咀共计6.3km岸线为胡家山作业区港口岸线,用于冷链和杂货运输码头建设。
规划布局:胡家山作业区规划为东、西两区。西区规划有码头区、支持后勤保障区和冷链物流基地,东区为冷链物流和杂货码头区。胡家山作业区共规划泊位37个,占用岸线总长5904m;码头后方冷链物流基地、堆场占用陆地面积136万m2。突堤、突堤间连接结构及引桥均采用透水式构筑,规划东、西防波堤总长度2601m。
1.2 规划特点
本版《规划》具有以下特点:(1)地区经济、产业布局对作业区规划调整有强烈需求;(2)地区岸线资源丰富,水深条件以及岸滩稳定性适宜建港;(3)作业区重点以海产品、件杂货、冷链运输为主,发展规模适中;(4)规划未突破上轮规划岸线规划范围,调整以功能调整、资源整合和布局优化为主;(5)作业区布局分东西两区,各区分工明确;(6)作业区构筑物建设采取透水式,不涉及大范围填海。
上一版规划指2010年3月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的《青岛港总体规划》。对比2010版《青岛港总体规划》,本次规划将胡家山作业区由预留综合性港区调整为以海产品、件杂货、冷链运输为主的现代化、综合性的特色港口作业区,规划期限内予以开发;本次调整未突破上版规划岸线范围,对作业区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用地指标减少了90.8%,突堤、突堤间连接结构及引桥采用透空式,取消填海414.4万hm2。
1.3 区域资源环境特征
(1)本次评价范围涉及的环境敏感区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海洋保护区、渔业区、休闲度假旅游区等类型。
(2)环境回顾性分析表明:2010版《青岛港总体规划》实施以来,董家口港区周边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未受到污染,海洋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以及底栖生物影响不显着。董家口港区大气环境监测点SO2、NO2、CO、O3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规划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了影响,董家口港区附近部分敏感目标的监测数据较建设前有所增加,但未出现超标现象。
1.4 资源承载力分析
(1)岸线资源
本次规划将原规划修造厂和港口预留岸线用途调整为冷链物流基地和杂货码头建设使用岸线。在岸线利用规模上,与上轮规划一致;在岸线利用上,规划岸线均为已开发岸线;在岸线功能上,明确为冷链物流和杂货码头,无围填海、无重大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货种。岸线规划实施不会对青岛市岸线利用造成压力。本次规划岸线利用效率为952吨/米,对比青岛港、烟台港和宁波-舟山港规划数据偏低,建议进一步通过优化调整实现港口岸线集约利用。
(2)土地资源
本次胡家山作业区规划陆域面积136公顷,占黄岛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4.6%,规划实施不会对地区土地资源带来压力。经计算,胡家山作业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4.4吨/平方米,与舟山港、宁波港数据对比偏低,建议规划实施阶段,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3)水资源
本次规划胡家山作业区最大用水量为9100吨/天,约占地区供水能力的4%,规划实施不会对地区供水造成较大压力。建议进一步加强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循环率,继续创新使用非传统水源。
1.5 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本次规划与《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山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青岛港总体规划》、《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2020年)》、《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青岛西海岸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基本协调,但与个别规划、区划存在矛盾,主要有:
(1)本次规划胡家山作业区码头布置位于《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6-2020年)》划定的胡家山留用备择区(SD297BII),该功能区要求“暂按Ⅱ类水质进行管理,使用功能调整时,应不影响周围功能区水质”。本次胡家山作业区建设以栈桥式为主,无大规模围填工作,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建议胡家山作业区实施雨污水收集,禁止设置排污口,船舶水污染物以岸上接收为主,船舶自处理为辅,严格控制对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2)本次规划胡家山作业区占用《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划定的一般农地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议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管控要求,对于占用基本农田报国务院批准,对于占用一般农用地的实施占补平衡。
1.6 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规划港口规模:①青岛市黄岛区自然岸线资源和土地资源能够支撑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的实施。②胡家山作业区污水产生量占所在区域污水排放总量的比重很小,在采纳各类污水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胡家山作业区污水排放不会给规划海域环境质量带来显着影响。③胡家山作业区以冷链产品和件杂货运输为主,规划实施主要大气环境污染源为船舶外排废气、作业区运输车辆及机械燃油废气、食堂油烟废气,不排放散货粉尘和非甲烷烃类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④在合理布局和适当防护的前提下,胡家山作业区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总体而言,在落实各项规划调整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从环境角度评价,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规模合理。
环境合理性:董家口港区为新拓展港区,是青岛港主要建设的大型综合性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距离青岛西海岸琅琊台限制区(37-Xb23)较近,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落实环保要求,防治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产生影响。胡家山作业区突堤、突堤间连接结构及引桥采用透空式,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严格控制围填海相关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
(1)水动力影响
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方案实施后,涨潮流时,防波堤内侧点流速增幅在0.02~0.30m/s。外侧流速增幅在0.01~0.07m/s,减幅在0.01~0.05m/s。落潮流时,防波堤内侧点流速增幅在0.01~0.12m/s,流速减幅在0.01~0.13m/s,外侧流速减幅最大为0.58m/s,湾内各点流向变化较大。经过计算,无论涨潮流还是落潮流,距离防波堤外侧大约2km的地方流速流向不再变化。规划方案实施完成后,湾内的纳潮量有一定的减少,减幅为5.25%。这对于湾内水域的自净能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污水排放影响
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水来源为港区污水和船舶污水。2025年、2035年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污水产生总量分别为1.75万t/a、3.06万t/a,COD产生量分别约为5.60 t/a、9.88 t/a,氨氮产生量分别约为0.88 t/a、1.55 t/a,BOD5产生量分别为3.20 t/a、5.65 t/a,SS产生量分别为7.20 t/a、12.70 t/a,石油类产生量分别为1.66 t/a、2.91 t/a。在各类污水全部接收处理的前提下,港区正常运行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显着影响。
2.2 大气环境
胡家山作业区以冷链产品和件杂货运输为主,规划实施主要大气环境污染源为船舶外排废气、作业区运输车辆及机械燃油废气、食堂油烟废气。船舶排放废气量较少且废气能较快在环境空气中稀释扩散,不会对规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胡家山作业区运输车辆及机械燃油废气产生量小,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再加上周边树木的吸收作用,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胡家山作业区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和《青岛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相关要求后室外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3 声环境
港界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港界外受到港口噪声的影响距离在80m左右,建议新建的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及住宅等设施尽量在港界80m以外。疏港公路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昼间主要疏港公路两侧在40m左右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夜间主要疏港公路两侧300m左右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建议主要疏港路两侧300m内避免新建居民区、医院及其他噪声敏感目标。
2.4 固体废弃物
青岛市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可以满足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港口垃圾处理需求,但随着吞吐量的增加,建议增加董家口港区的垃圾处理能力,同时建议结合港区及作业区的实际船舶状况建立垃圾处理收集设施,避免船舶垃圾,尤其是境外航线的船舶垃圾造成区域污染。
2.5 生态环境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港口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有:①破坏部分陆域植被,改变原生态状态;②港口施工及其污染物排放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生存环境破坏、生活习性的影响以及生物量损失,进而导致海洋及近岸滨海生态系统质量下降、功能丧失等影响;③对环境敏感区影响: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和作业区布局规划不直接占用各类生态敏感区,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生态敏感区及特别保护区物种造成明显影响;本次规划范围不涉及增殖区和养殖区,建设施工期对渔业养殖的影响较小,但施工期悬浮泥沙会对施工海域及其临近海域的鱼类产生影响。总体来说,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范围较小,且不涉及大范围围填工程、不直接占用生态敏感区、港口工程量相对较小,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6 环境风险
根据历史事故统计和风险识别,规划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可能发生的海域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船舶溢油事故。
据推算,2025年、2035年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概率分别为85年一遇和50年一遇,可能最大水上溢油事故溢油量约为450吨,码头前沿操作性溢油事故量约为21吨。
溢油模拟结果显示:可能会受到溢油污染的目标有琅琊台旅游休闲娱乐区、胡家山保留区、黄岛-日照东农渔业区、日照市西施舌海洋保护区等环境敏感资源。建议加强作业区船舶溢油应急能力建设,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尽早布放围油栏,防止油膜污染上述环境敏感区。
3、环境保护对策
3.1 环境保护措施
有关本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内容较多,着重针对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各污染物的主要环境问题简述相应的环保措施。
(1)水环境
胡家山作业区应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作业区含油污水直排入海。建议青岛港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提高含油污水接收处置能力。建议根据到港外轮情况,建设港口船舶压载水接收处理设施。
(2)大气环境
根据《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胡家山作业区需“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作业区应加快推进已建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与使用;新建码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规划、设计和建设岸电设施。
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交海发[2018]168号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岛港属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中的“沿海控制区”,需逐步实施“2019 年1月1日起,海船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 的船用燃油,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新修订的船用燃料油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油”、“不同时期建成的船舶应满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第一、二阶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胡家山作业区应禁止尾气不达标的船舶行驶,尽快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船舶。提高作业区码头装卸货物效率,缩短船舶停靠时间,以减少船舶废气的排放。
作业区集疏运时应选用耗油低、污染物排放量少型号的汽车。维修保养应严格执行I/M制度,使汽车和机械设备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车辆、装卸机械燃油产生的尾气。在出入车辆上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在燃柴油机械的燃油中添加助燃剂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3)声环境
合理布局港内设施,疏港路线注意避让噪声敏感区,采取隔音罩或隔音墙等防护措施。对高噪声的设备应限制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隔声、消声设计及操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来减少港口建设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使其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对车辆交通噪声的保护应与车辆尾气的保护综合考虑,积极建设公路周边的绿化带,以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严格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船舶垃圾、港区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的接收与处理,并建议逐步健全完善当地的固废收集处理系统。
3.2 生态保护方案
胡家山作业区涉及开山取土的建设项目应做好事后的生态修复工作,避免发生水土流失甚至滑坡、崩塌等灾害。胡家山作业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监理,以降低港口建设对陆域生态及景观的影响。
海域施工建议挖泥作业时应该避开大风、大浪等天气;挖泥作业应采用先进的设备、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尽量减短工程工期,施工前对施工区域海洋生物进行驱赶。海域施工应避开施工区主要鱼类的产卵期、育苗期。
对于胡家山作业区规划实施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应予以补偿,可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放流地点为施工区附近水域或其他适合放流生物生长的水域。放流品种以当地优势种为主。放流工作应在渔业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下完成。
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过程应开展生态跟踪评价,建议规划实施后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并将渔业资源调查作为跟踪评价内容。
3.3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为了有效减少溢油事故对水域环境的影响,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及时启动溢油应急计划,控制油膜扩散以减少油膜对外海水体、滩涂的影响,也便于进一步采取回收措施,把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可能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应根据《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中风险等级评价方法,在符合《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置管理规定(试行)》及《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施配备要求(JT/T451-2009)》的前提下,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及配备相应应急设施。
4、规划调整与实施建议
(1)本次规划胡家山作业区码头布置位于《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6-2020年)》划定的胡家山留用备择区(SD297BII),该功能区要求“暂按Ⅱ类水质进行管理,使用功能调整时,应不影响周围功能区水质”。建议胡家山作业区实施雨污水收集,禁止设置排污口,船舶水污染物以岸上接收为主,船舶自处理为辅,严格控制对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2)本次规划胡家山作业区占用《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划定的一般农地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议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管控要求,对于占用基本农田报国务院批准,对于占用一般农用地的实施占补平衡。
(3)本次规划实施后,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吞吐量将有所增加,往来船舶数量增加,船舶大型化趋势发展,船舶污染事故风险有增加的趋势。建议胡家山作业区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与应急反应系统,加强船舶通航安全管理,增加环境风险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按照海事、环保、海洋部门的要求,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应急能力水平。
(4)本次评价遵循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原则,针对规划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从各环境要素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补偿方案的宏观要求和建议。建议下一层次环评进行时,针对具体项目的保护措施和补偿方案的需要在项目环评中予以细化和明确。
(5)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过程应开展生态跟踪评价,建议规划实施后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并将渔业资源调查作为跟踪评价内容。
5、总结论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位于青岛市南翼西海岸新区辖境、琅琊台湾,靠近青岛市与日照市分界处,胡家山作业区是董家口港区最北侧的作业区,港口岸线西起鸭岛,东至胡家山前咀,规划岸线长6.3km。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是董家口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港区功能,打造特色货运体系的重要支撑,在青岛港建设综合性的世界一流强港征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胡家山作业区将持续完善综合运输服务功能,重点以海产品、件杂货、冷链运输为主,积极服务临港产业和城市建设,着力打造港城协调的现代化特色运输服务港口作业区。对比2010版《青岛港总体规划》,《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将胡家山作业区由预留综合性港区调整为以海产品、件杂货、冷链运输为主的现代化、综合性的特色港口作业区,规划期限内予以开发;本次规划并未突破上版规划规划范围,对作业区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用地指标减少了90.8%,突堤、突堤间连接结构及引桥采用透空式,取消填海414.4万hm2。《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与《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山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青岛港总体规划》、《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2020年)》、《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青岛西海岸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基本协调,但与《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6-2020年)》、《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存在矛盾,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实施。在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解决规划不协调问题、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种环保措施、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实施不会给青岛市以及黄岛区环境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具有可行性。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青岛港董家口港区胡家山作业区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栾工;电话:0532-88018947。
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电话:010-59629176;传真:010-59629450;
7、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