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功能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线申报。
组织实施
(一)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开设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窗口,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系统将于1月28日起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设置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在线填报《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系统将于1月30日起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注意事项
1.两个项目的参评条件和申报标准均按照青岛申报通知要求上报材料。
2.2020年及以前认定的青岛市、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均可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2021、2022年认定的青岛市、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3.已公告的2022年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申报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并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可同时申报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此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后期我们会对申报企业进行网上材料初审和实地走访。
联系方式
即墨工信局 66091620
蓝谷管理局经发部 67720256
附件:(点击阅读详情):
附件:1.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消息来源: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