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青岛市司法局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的工作作风,以“走在前、开新局”的标准要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评估清理于一体的《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制度体系。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和载体,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公信力,而合法性审核则是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青岛市司法局不断探索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机制,逐步形成了具有青岛特色的具体措施,通过制定《指引》,将我市经验做法固化成制度规范,推动形成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施策。青岛市司法局在编制过程中注重从工作实际出发,在做好“监督员”的同时,当好“指导员”。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市在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堵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为让《指引》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征求区(市)政府和各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各部门提出的关于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等工作的相关需求进行了充分研究论证,对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各项流程和要求进行细化规范,全面解决规范性文件“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打造标准样板。《指引》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市的创建要求和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分析审查规律和特点,为工作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清单化的实操指导。本着全面系统、易于查询、方便使用的原则,围绕规范性文件的涵义、主要特征、把握要点等方面,明确认定方法和具体情形参照;围绕制定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形式等“五要素”,细化了工作流程、审查标准和提报要求,汇总了相关政策依据,配套设计了工作流程图,提供了9种常用文书参考示例,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工具书”,让工作人员可随时翻阅,一看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