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督导立法工作,近期,市司法局组织召开《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研讨会,市司法局副巡视员潘伟华主持研讨会,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相关人员以及部分基层教育督导人员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市教育局介绍了《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有关起草、调研情况以及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对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逐条进行研究,围绕教育督导管理体制、督学管理、教育督导的实施、督导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
聚焦提高教育督导质量,与会人员经研讨,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立法思路和主要制度框架,提出教育督导条例的修订要围绕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针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谋划制度措施,确保教育督导工作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推动解决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不完善、教育督导力度不够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立法务实管用,进一步规范教育督导活动,完善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工作。下一步,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制度措施研究论证,加快立法工作进度,推动教育督导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