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草案)》。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关系百姓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我市于2014年出台《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管理及服务等进行了规范。近年来,国家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调整,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市司法局会同市医保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形成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草案)》。
《条例(修订草案)》在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调整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补贴人员范围,完善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保障水平公平适度。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