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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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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区人民调解“四量”做法提升工作质效
        发布日期:2022-12-05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等诉源治理工作,即墨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坚持从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需求出发,为全面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统筹指导解难题破困局“提质量”。即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区级层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调解组织架构、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在具体工作层面,区司法局、区法院联合制订《关于加强民事诉前调解程序的意见》、《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调解制度,逐步健全多主体参与、多领域汇集、多链条驱动的非诉讼纠纷调处体系。

        以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切入点,进一步巩固纵横对接的大调解格局。纵向覆盖镇街、村(社区)和网格的三级调解体系建设;横向大力发展行专性调解组织,向物业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矛盾多发领域拓展。同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复议案件,成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要。

        二是推动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去存量”。有些纠纷,无须对簿公堂就能解决。即墨区司法局指导成立诉前纠纷调解委员会,选任19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员通过多打一个电话、多说一句宽心的话、多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让万人成讼率处于更加合理区间。

        以深入开展“无诉讼、无越级上访、无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三无”村居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调解平台分流到社区、村居进行“两级调”,村(社区)法律顾问和调解员通过算好“时间账”和“经济账”,引导执着于“法庭上见”的当事人走向了“调解桌”,让“有事找调解”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全面搭建多元解纷新平台“控增量”。按照手段多样化、解决多元化的要求,高标准打造了应调尽调、应解尽解的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有接待大厅、律师咨询室、行专调解室、行政调解室、乡贤调解室、心理咨询师、法官调解室、速裁法庭,搭建起了联合接待、联合调处、矛盾化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与会商议事工作的实体平台。中心采取集中常驻、轮流入驻、随叫随驻、事先预驻等形式,司法、法院、人社、住建等调解纠纷力量常驻,其他部门根据矛盾总量和复杂程度,及时参与联合接待与矛盾调处化解。

        以提升非诉讼化解效能为落脚点,整合资源协同治理。建立健全保险、金融、医疗、家事、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各类纠纷通过智慧调解平台进行登记、流转、化解。今年以来指导化解矛盾纠纷3600余起,“大调解”工作格局成效显着。

        四是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防变量”。强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网格员、调解员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建档分类梳理,简易和一般类矛盾纠纷就地掌握化解,复杂、重大纠纷第一时间上报镇街;镇街建立研判制度,结合“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通过讨论、会诊等形式,聚焦矛盾争议点、找准突破口,对症下药。区级集中力量化解重大纠纷,镇街、村(社区)重点化解一般和简易纠纷。

        以打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出发点,落实调解员选拔、培养和考评机制,为每个新村配备1名社区法律顾问和N名专职调解员,推广“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调解员”工作模式,打通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基层社会自我调节、自我治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