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刚刚过去的2022年,法治青岛、平安青岛建设收获满满。这一年,全市政法系统积极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巨大贡献。
这一年,青岛政法系统的一大批案例入选本系统典型案例,一系列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广泛关注,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现选出青岛市十大法治新闻予以公布。
1.青岛成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青岛市高规格部署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示范创建作出批示指示。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为高标准完成示范创建任务,市司法局组织各区(市)和市直各单位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全面细致完成各项指标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汇总形成4000余页证明材料汇编,为顺利通过示范创建初审奠定了坚实基础。组织开展多轮次示范创建明察暗访、专项督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示范创建模拟核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各类调查问卷有效回收数量从3800份到7500份不等,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迎检领导机构,下设工作专班和10个工作组,严密组织完成“放管服”改革场景展示、重大决策卷宗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卷宗评查、访谈考试等迎检任务,共向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组提供行政复议卷宗2000个、行政执法案件卷宗1959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卷宗23个、规范性文件卷宗18个,10套迎评资料汇编,圆满完成了迎评工作任务。高效能开展示范创建宣传,制定示范创建宣传方案,印发动员市民参与支持示范创建的两封信,累计张贴海报1.2万张、宣传页10万张,组织各区(市)将海报和宣传页发放至全市各社区,累计张贴海报1.2万张、宣传页10万张,筑牢示范创建的群众基础。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展开宣传,广泛营造全市上下参与示范创建的浓厚氛围。
日前,青岛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青岛出台政法机关二十五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2年6月11日,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扩大)会议举行,审议通过《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
“二十五条措施”是创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的重要举措。“二十五条措施”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全市重点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政法“放管服”改革四个方面,对各政法单位的工作作出更加细化的部署,推动各部门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全市重点工作方面,全面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主动对接上合示范区对外开放国家战略,全面推进上合“法智谷”建设,建设“青岛涉外法务中心”。成立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法律服务团,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机构专业优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督促决策单位严格落实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要求,畅通企业、行业商会等市场主体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渠道,确保涉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规。在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投资经营者人身安全、出行安全、资产安全。对企业和企业家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深入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通过向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购买服务方式,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深入推进政法“放管服”改革方面,完善法院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在全市部署开展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一窗通办”改革,设立“青岛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化公共法律服务。
3.市委印发《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2年8月1日,市委以青发[2022]16号文件印发了《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市委专门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出台《若干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市委《若干措施》围绕“监督”,紧扣“加强”,强调“质效”,突出“保障”,总体思路上集中体现了“坚持思想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合力推进”五个坚持,共包括四个部分19条。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调要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青岛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促进诉源治理,把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放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审视和谋划,明确了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二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着重从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等八个方面,对“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及相关制度机制建设作出规定;三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以“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标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四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推动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从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强化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等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突出强调了加强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4.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2022)在青岛举行
2022年8月31日,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2022)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青岛举行。本次论坛围绕“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地方法院司法合作”这一主题,与会各方就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机制建设、各国刑事诉讼证据认证规则、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趋势与交流合作等议题平等交流、畅所欲言,达成了广泛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增进了彼此友谊。
近年来,上合组织各国最高法院认真贯彻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历次会议精神,在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协商解决跨境贸易纠纷、深化司法协助等方面开展务实高效合作,促进了地区和平稳定、繁荣发展。2021年,中国—上合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基地的成立和首届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拓展了上合组织国家司法交流新平台,丰富了司法合作新内涵。本次论坛围绕“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地方法院司法合作”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对各国共同探索司法合作新路径、探寻法律服务新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服务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论坛倡议:持续筑牢司法合作基础,希望各方坦诚交流,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司法合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分享经验、互学互鉴,达成更多共识。深化拓展司法合作成果,持续深化法律服务、司法改革、法治宣教等领域的交流,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司法合作机制,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断提升司法合作实效,积极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本次论坛是上合组织国家国际司法合作新的里程碑,将有助于各成员国开展更加紧密、务实、高效的司法合作。
5.青岛成功举办第三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
2022年7月28日至29日,以“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为主题的第三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在青岛市举办。
此次研讨班由青岛市委政法委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全国认领“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项目的80个地市党委政法委书记等百余人参加研讨。研讨班上,各认领地市选送专题论文,围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防控、加强对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物品管理、加强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治理”五大重点任务,展开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研讨结束后,与会代表实地调研了青岛市运用大数据技术赋能城市治理、深化政企合作加强企业内部与周边社会治安风险管控等经验。
青岛是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在推进试点工作的探索实践中,青岛不断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方式创新,着力防风险、控隐患、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创品牌,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打造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全面推广了青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验,更有力展示了“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形象,赢得与会领导的一致好评。
6.青岛设立全国首个企业合规工作指导机构
为全面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推动企业全面、准确开展合规工作,保障企业在合规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适应青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经编制部门批复,青岛市司法局设立行政机关内部全国首个企业合规指导工作机构——“企业合规工作指导处”。这是紧扣国家战略,应时履职的创新举措,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企业合规工作指导处成立后,重点围绕“六个一”目标推动工作开展。即:打造一个合规高地、成立一个指导机构、出台一部指导文件、组建一个指导服务团队、设立一个研究会,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联动和资源整合,营造了良好的合规氛围。强化工作协同联动,加强合规研究指导。加强与检察院、国资委、工商联、民营经济局等单位在企业合规方面的工作协同,在“青岛企业家日”,向全市民营企业发出“合规倡议书”。组织编发企业合同起草审查、劳动人事合规、数据合规、刑事合规、安全生产事故应对管理等第一批企业合规实务工作指引。指导成立全省首家合规民非机构——青岛中世合规研究院,整合政府、企业、专业机构等多方力量,为青岛政企合规建设及企业走出去提供具有国际视野的合规服务,成功举办第十一届中国企业合规论坛。加强法律服务人员培育,全方位参与合规建设。积极吸纳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税收管理、数据安全、涉外投资等合规领域的专业人才组成惠企法律服务团队,免费为企业提供合规法律咨询,合规培训、合规体检等服务。依托青岛律师学院、“律师大讲堂”等平台开展合规人员培训,有效提高全市律师合规服务能力和水平。部分优秀律师入选山东省和青岛市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作为专家参与起草国内首部《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等。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合规宣传培训。推动出台《青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将加强合规管理作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国资监管的重要措施。组织合规研究院、律师等为企业进行合规管理专题讲座、培训等,着力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目前又在积极筹建全国首个行政机关作为主管部门的企业合规社团组织——青岛市企业合规研究会,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力量组建企业合规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合规服务。
7.青岛会签全省首个《关于加强协同监督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意见》
2022年12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以及青岛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会签了《关于加强协同监督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领导下,以崂山区检察院为试点,积极开展制度机制创新,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探索建立了“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衔接转化机制”。2021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对该机制作出批示,在山东等16个省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案件76件,初步彰显了衔接转化机制对检察工作的促进推动作用。此次市检察院与政协、人大相关部门会签的工作意见,是全省市级层面首次建立 “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衔接转化”的常态化机制。
两份工作意见细化衔接转化流程及操作规范,能够有效凝聚人大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提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检察建议的办理质效,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如,检察机关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等意见建议,结合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科学分解目标,针对燃气安全问题开展专项巡查,转化检察建议2件,消除安全隐患300余处,此案入选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针对白沙河符合湿地认定标准而未被公布为湿地的复杂问题,青岛市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开展勘验取证、成效论证等工作,最终转化检察建议3件,取得较好的整改效果。
8.青岛市中级法院推出40条举措,助力城市更新城市建设,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两个意见明确了全市法院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中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思路,瞄准诉讼中的急难愁盼重点施策,精准对接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24条重点产业链司法需求,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搭建新型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激活司法服务和保障效能,把护航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关于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20条贯彻落实措施,包括:创新打造“四个一”机制,即构建一体化前沿阵地、一盘棋保障体系、一站式诉服模式、一站式解纷机制,努力提升服务保障高度;重点审执领域,即行政审判、破产审判、执行攻坚、民事审判、刑事审判五个重点领域,积极增强服务保障精度;强化相关配套支撑,即建立重大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管理和调研指导、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三项配套制度,大力拓宽服务保障维度。
《关于为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20条贯彻落实措施,包括:创新搭建三“全”服务平台,即全链条推进、全流程解纷、全过程倾听三个司法服务平台,一体化精准化满足24条重点产业链司法需求;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瞄准依法平等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治侵犯产权行为三个方面,夯实2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的制度基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瞄准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倡导诚信守约精神、支持“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良发展软环境四个方面,厚植2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的法治土壤;积极参与要素保障,瞄准助推释放土地资源、市场主体救治退出、促进资金为实体经济服务、服务人才资源聚集四个方面,助力24条重点产业链集智汇能。
9.青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八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民衔接暨生态环境修复联动协作机制
2022年8月2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刑民衔接暨生态环境修复联动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青岛市中院举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八个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及生态环境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及生态环境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是落实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青岛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健全审判机制和生态环境修复多元共治制度扎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上述《意见》共分为七部分33个条文,以促进生态环境损害实际修复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对生态环境损害信息互通与共享、生态环境判前修复和修复保证金缴纳、生态环境损害“先民后刑”“刑民并行”的诉讼衔接、“生态环境修复”判项的协助执行和监管验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进行细化和明确。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判前修复工作。各部门在案件判决前的工作中,及时告知生态环境侵权人可以自行修复生态环境或者缴纳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二是建立“先民后刑”“刑民并行”的诉讼衔接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如尚未先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一般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侵权人已经修复生态环境或缴纳修复保证金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促使侵权人主动修复生态环境。三是加强修复判项移送协执和监管验收。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将生态环境修复判项移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执行,由行政主管部门对修复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修复完成后,人民法院会同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对修复情况进行验收。四是健全多部门沟通联络机制,明确各部门间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损害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确定固定联络人,定期对生态环境诉讼中反馈的问题及重大案事件研究磋商。
10.青岛创新推出社会治安防控“示范样板”
2022年,青岛市公安局坚持科技引领、社会共治,以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为抓手,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岛”。在公安部开展的首批“示范城市”评比活动中,青岛市以全省综合成绩第一名被省公安厅推荐为首批“示范城市”候选单位。
打造“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青岛市公安局建立健全社区治理闭环运行机制,推动智慧公安建设成果落地应用,提升警务实战效能。全市建设整合各类感知前端29万路,解析能力达15万路。通过强化感知体系布建、数据汇聚上报、融合治理等技术手段,提升了全局预警预测、打击犯罪、服务社会等各方面能力。据统计,青岛公安上云数据超过3.2万亿条,累计抓获在逃人员84名;建成智慧安防小区(村庄)11232个。
“科技防线”构筑“三道防控圈”。全市建成多处高标准、全要素、智慧化公安检查站,落地运行“智慧查控平台”,平台由前端感知预警分流、智慧车道无感查控和安检大厅无感安检三个系统组成,大幅提高智慧查控、精准查控水平,构筑了外控、中控、内控“三道防控圈”,打造全域数据防线。智慧巡防、视频监控等系统平台在街面警务站落地使用;首架警用直升机列装、投入实战,分级组建无人机警航队,“空地一体”防控布局更加完善;推进“三联”机制建设,创新科技管理模式,打造街面动态治安管控和快速反应有力支点。
“科技赋能”夯实治安防控根基。青岛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散装汽油销售管控系统”集人证核验、信息采集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精准感知、提前干预。近两年来,该系统已辅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38名,预警制止各类风险隐患60次,荣获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二等奖,在治安防控中发挥突出作用。
智能云爆破末端管控平台等系统实现重点物品全流程、全环节管控;公交车加装车载监控和易燃物品检测设备;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校园门口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科技强警成果正在为青岛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