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对企业合规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全市企业合规工作,增强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和合规竞争力,服务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近日,中共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合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指导全市企业合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方向和举措。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合规的重要论述,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企业合规样板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坚持分类分层实施、坚持多方协同发力、坚持依法依规指导三个基本原则。
《意见》从建立企业合规指导服务机制、推动完善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服务供给、统筹做好企业合规专业人才培育方面提出了四项主要措施。着力加强指导监督、经费保障和宣传推广三个方面的组织保障。
《意见》注重发挥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民营企业加强合规体系建设。一方面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构建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以相关部门为基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合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驻青高校等单位共同参与的企业合规工作指导服务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更好地推动企业合规工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服务供给,统筹做好企业合规专业人才培育,满足企业对合规服务的需求。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合规制度,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合规”,从“个体合规”到“行业合规”,不断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
《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企业合规指导监督等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加强对本区域、本部门所主管行业领域企业合规工作的支持和推进力度。对开展合规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进行正向激励,确保全市企业合规指导监督等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