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文化标识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4
近日,省政协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开展山东文化标识推选活动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山东文化标识推选活动,总结提炼出具有标识性的山东文化符号,助力文化山东建设。
推选标准:从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优秀文化中推选,充分体现时代引领性。具体应符合以下标准:1.代表性。体现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具有标志意义。2.独特性。具有见证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地方特色鲜明。3.现实性。能够承载山东故事,传承齐鲁文明,具有凝聚人心、规范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意义。
为做好我市推选工作,特邀请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可从我市众多的历史名人名作、古迹遗址、思想与学派、历史事件、民俗与非遗、人文自然景观、革命文化等文化形态中推选出5个符合上述标准、具有青岛代表性的文化标识,参与“山东文化标识”竞选。
有意推荐者,请将推选名单于8月25日前,通过邮箱发至:qdzxwwxb@163.com,或邮寄至市南区观海一路16号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工作办公室。市政协文史学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精心研究后推荐上报。联系人:陈立、李永健,联系电话:0532-82937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