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奋斗。 一、组织开好人代大会和每次常委会会议,提高会议审议质量 1、召开青岛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提出大会议案。圆满完成各项选举任务。采取措施,加强改进会议组织工作。继续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提高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2、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认真做好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工作,不断提高会议效率和审议质量。坚持集体学习和通报工作制度,做好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会议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扩大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坚持做好简报工作,充分交流和反映审议意见。 二、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3、坚持立法为公、立法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目标,把制定和完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作为重点,加强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4、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民主立法的各项制度,推进立法公开,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水平。健全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提高立法的技术水平,力求制定的法规严谨周密、切实可行,表达、平衡和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5、坚持立、改、废并重,加强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法规。对报送备案的政府规章进行认真审查。认真组织好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6、认真执行年度立法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立法任务。年内安排审议青岛市志愿服务条例、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青岛市港口管理条例,修订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适时安排审议青岛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青岛市节约能源条例、青岛市旅游条例、青岛市精神卫生条例、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条例。对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办法、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青岛市价格监测办法、青岛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青岛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规定和修订《青岛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等17件地方立法项目进行调研。 三、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7、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8、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深化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争创最佳旅游城市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社会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内招商引资水平的报告、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2008年奥帆赛筹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2007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9、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等法律法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0、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把信访渠道作为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改进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信访情况的调研分析,积极探索解决社会突出矛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努力解决群众的正当诉求和实际困难。 11、综合运用视察、检查、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发展轨道交通议案”的督办工作,继续做好市十三届人大通过的有关议案的督办工作。 12、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我市有关行政执法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13、围绕资源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14、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本行政区域内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各项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符合党的主张,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 五、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作用 15、继续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 16、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坚持和完善市情、政情通报制度,健全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来访约访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人大工作以及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信息服务中心”、“代表热线电话”、“代表在线”、“代表议事厅”的作用,积极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为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17、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处理工作。认真贯彻《青岛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完善办理制度,强化落实措施,切实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水平。认真做好关于加快建设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解决东西快速路交通拥堵问题等重点代表建议的选定和办理工作,及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8、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保证代表依法行使权力。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规范青岛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加强代表小组制度建设,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科学编制市人大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确定重点活动内容,抓好年度代表活动计划的落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拟订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参考题目,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优势,提高代表调研和视察的水平。 19、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做好代表培训工作。 六、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20、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和审判、检察机关有关人员。 七、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和履职能力 2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邀请专家学者辅导讲课的工作,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密切联系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集体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 22、加强制度建设和专门委员会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和完善立法、监督、任免、会议、信访等具体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常委会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程序和落实办理制度。切实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等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23、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和党风廉政教育,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修改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创建高绩效机关。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建立符合机关实际的干部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人大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甘于奉献的机关干部队伍。 24、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围绕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重要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加强与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和地方立法研究会的作用,不断提高调研质量和理论研究水平。重视调研成果的实际应用,及时编发《人大专报》,为党委、人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做好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 25、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探索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宣传。继续办好青岛电视台的“代表之声”专题节目、青岛日报“青岛人大”专栏、青岛人大信息网、青岛新闻网“代表在线”和《青岛人大》刊物,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 26、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充分发挥人大外事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特别是要加强与我市建立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间的交往,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宣传青岛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增进相互了解与友谊,扩大交流与合作。 27、加强对区(市)人大工作的指导,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相互学习、相互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外地人大的联系和交流。 附: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至第7次会议议题安排意见 附件: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1次会议至第7次会议议题安排意见 第1次会议(2008年1月) 1、审议表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草案); 2、审议表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3、学习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 第2次会议(2008年3月) 1、传达省人代会精神; 2、审议《青岛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 3、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 4、法制讲座; 5、其他事项。 第3次会议(2008年4月) 1、传达全国人代会精神; 2、审议《青岛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表决稿)》;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内招商引资水平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争创最佳旅游城市情况的报告; 6、法制讲座; 7、其他事项。 第4次会议(2008年6月) 1、审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奥帆赛筹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4、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青岛市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青岛市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8、法制讲座; 9、其他事项。 第5次会议(2008年8月) 1、审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 2、审议《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7、法制讲座; 8、其他事项。 第6次会议(2008年10月) 1、审议《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2、审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污染物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工作情况的报告; 7、法制讲座; 8、其他事项。 第7次会议(2008年12月) 1、审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表决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审议《青岛市港口管理条例(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作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质量兴市的决定;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发展轨道交通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6、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草案)》; 7、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讨论稿); 8、审议表决《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9、审议《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方案》; 10、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11、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12、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13、法制讲座; 14、其他事项。 (注:常委会会议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