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29日至4月3日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俞正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李桂荣作的《关于青岛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邢厚仁作的《关于青岛市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炳岳作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康生作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有新作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 会议补选刘世全、孙鸿德、郄晋生、徐学武、栾景裘(女)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7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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