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就,检察工作在职能系统性重构、格局重塑性变革中奋楫前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履职、务实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重大战略实施,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出台服务意见56个,细化措施768项。严惩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犯罪232人,深入258家企业、83个在建项目开展法律服务。严惩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286人,配合追赃挽损26.5亿元。牵头建立胶东五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机制,联合潍坊、威海检察机关办理墨水河治理、增殖放流修复海洋生态等案件。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依法惩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涉疫情犯罪109人,助力依法战疫。 聚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严惩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769人,依法审慎办理科研领域技术人员案件21件。探索建立涉知识产权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一案三查”模式,办理相关案件525件。准确把握涉外经贸犯罪新趋势,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逃汇骗汇、走私等犯罪1804人,促进规范进出口行为,保障外贸产业健康发展。 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1条办法”被纳入全市“双招双引”配套措施,与市民营经济局、工商联建立协作机制,常态化联系商会和行业协会160家。严厉打击侵犯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1722人,督促清理涉企刑事“挂案”76件,纠正涉企刑事立案和民事行政裁判、执行不当143件。创新民营企业涉税案件“补缴追缴税款、认罪认罚从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既挽回税款损失8700万元,又避免147家企业因案关停、2887名员工因案失业,入选国家发改委“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1件,已起诉277件,其中原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33人。与市监委、法院密切配合,全国首次向境外申请诉前保全,对潜逃境外已死亡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张正欣,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查司法人员涉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13人,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2705人、起诉54191人。坚定维护群众安全感,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14人,办理盗窃、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29285人。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悔罪的,依法从宽处理3383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9.2%,一审服判率超过98.5%。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18人、起诉994人,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84个。市检察院对涉黑恶案件统一审查把关,依法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126人,改变定性184人。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639条,配合公安、法院依法处置涉黑恶财产12.5亿元。推动行业清源,针对市场监管、基层建设等发出检察建议378件,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土壤。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助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以检察办案促进社会治理,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270人,守护清朗网络空间。以典型案例引领社会治理,依法准确认定21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扞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649件,当好法治参谋。以检察普法助推社会治理,围绕反诈防骗、毒品预防等,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1420场次、受众111万余人次,让尊崇法治成为自觉。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解民忧办实事。 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关注群众“头顶”“脚底”“舌尖”安全,严惩高空抛物、窨井伤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604件,协助取缔违法业户136家。推进改善人居环境,针对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38件,督促拆除违建24万平方米,清理废物57万吨。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58人,办理环保公益案件469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湿地和山体1890亩,关停污染企业29家,追缴生态修复费用5592万元。 关爱特殊群体。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惩处1252人。对未成年被害人撑起“保护伞”,综合施策,帮扶救助81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最大化保护”,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教育矫治717人,30人考入大学,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单位。选派16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363场次,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48%。严惩侵害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犯罪3012人。惩治恶意欠薪犯罪17人,支持农民工起诉277件,帮助661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378万元。助力精准脱贫,加大农村地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279人1971万元。 优化便民措施。两级院全部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等群众诉求渠道,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五年来,2万多件群众信访全部7日程序告知、3个月实体回复。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律师会见、阅卷专门场所和网上平台,接待律师阅卷2.8万人次,监督纠正律师投诉63件。 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坚持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监督侦查活动违法1731次,监督撤案767件。监督立案777件,追捕追诉2973人,法院已判决2729人;提出刑事抗诉259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15件。创新“派驻+巡回”检察机制,监督纠正监管违法问题849个;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案件71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549件,已执行1亿余元,不让法律“打白条”。 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全面贯彻民法典,强化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14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87件。强化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纠正保全措施不当、适用程序错误等1607件,纠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382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假官司”“假调解”120件。支持法院正确裁判,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370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 坚持“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发出促进依法行政、督促执行的检察建议1329件,助力解决行政决定执行难、周期长等问题。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非法占地案件98件,督促整治长期违建34处。强化对行政裁判和审判活动监督,办理相关案件834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促成503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坚持守护公共利益,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27件。坚持把诉前解决问题作为最佳状态,建立诉前联席会议、整改撤诉等制度,诉前整改1687件,占97%;提起诉讼140件,法院已审结107件,全部支持诉讼请求。探索公益损害赔偿制度,追缴赔偿金7560万元。探索办理全国首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会同有关部门修复八大关景区、老沧口建筑等历史文物古迹29处。 五、突出忠诚干净担当,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素能培训,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注重典型案例引领,把先进理念融入司法办案。强化纪律作风,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检察管理,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绩效考评等配套措施,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强化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检察建议与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全国推广。 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奋力谱写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宏伟篇章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突出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争第一、创一流、走在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政治建设要有新提升。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服务大局要有新举措。紧紧围绕“五新行动”“四大计划”“五场硬仗”等重要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振兴专项行动,推行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投入平安青岛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严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司法为民要有新成效。围绕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开展“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严惩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违法犯罪,综合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军人家属合法权益,做实群众信访、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维护公正要有新作为。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加大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力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品质和司法公信力,助力书写法治青岛建设新篇章。 ——自身建设要有新加强。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强化素能训练,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抓实检察绩效考核,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