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2号(总第71号)
(2022年12月21日公告)
关于青岛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14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管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青岛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2年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青岛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审计整改组织领导,去年8月以来,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共对审计整改工作做出批示56次,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以清单化项目化模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真抓实改。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相关区(市)和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区(市)党委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部门(单位)党组会等31次,对审计整改作出部署安排,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同时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如,市退役军人局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推进审计整改,两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逐个问题研究,确保各项问题按要求纠正。相关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如,市财政局针对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问题,研究印发补充通知,要求将非财政拨款资金全部列入预算。
市审计局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向60个被审计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通过现场核实、审核资料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下达5份《审计整改督办函》对未整改问题进行督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室对10个部门(单位)开展了重点问题整改跟进监督。全面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着眼“当下改”和“长久立”,进一步帮促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推动完善体制机制。
截至2022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109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的95个问题完成整改91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4个,其余14个问题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上述18个问题均已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列明整改计划,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有关区(市)和部门(单位)采取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加快拨付资金进度、调整账目、完善手续、健全机制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6.25亿元,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3.78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65亿元。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已根据审计移送线索立案6起,对9名责任人作出处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总决算报表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完整问题。市财政局调整了相关账目和报表,补记了4亿元股权投资。
2.财政资源统筹还需深化问题。市财政局修订了《市级预算单位结余资金上缴国库工作规程》。存量资金19379.85万元已统筹安排使用,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已通过收缴财政、要求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等方式加以规范。超收的异地垃圾补偿金及利息3729.23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未清算收回的3425万元项目资金,已下达指标通过体制结算收回。
3.部分预算支出进度有待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够及时问题。中央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资金1000万元已调整用于其他项目。省级体育消费财政奖励未使用资金,已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剩余资金17772.18万元,已全部支出。市财政局采取督促加快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加大资金直达力度等措施,改进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工作。
4.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加强问题。市财政局已指导受托管理机构修订完善国有资本股权制投资参股基金绩效评价办法。针对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进行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加大农业信贷担保政策产品宣传力度。已督促垃圾补偿金使用单位编制资金绩效目标,制定资金分配方案。14个部门(单位)已公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5.财政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债券发行计划管控工作,康复大学债券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已制定《青岛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青财金〔2022〕16号)等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在编报市本级2021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将有关股权投资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管理水平仍需提升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问题。15个部门(单位)已采取收回未用资金、完善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等措施,对结转结余资金和未及时安排使用预算加强管理。6个单位已按财政部门要求规范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预算管理。2个部门(单位)已公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收入及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缴问题。32个部门(单位)已将7410.65万元非税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上缴,2个部门(单位)已按财政部门要求组织核实清理。相关部门已收缴39.88万元投资收益等资金,剩余261.56万元将采取诉讼方式进行追缴。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较慢问题。相关部门已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会同财政部门完善《青岛市文化事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青财文〔2022〕19号)等4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督促项目加快实施。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的创新基地项目由于疫情原因延期验收,正在抓紧对接推进。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没有完全到位问题。
(1)公务支出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7个部门(单位)已按财政部门要求规范了预算管理、制定完善预算管理办法。6个部门(单位)已采取收缴培训费、完成项目验收等措施,对提前支付费用问题加以规范。8个部门(单位)已通过完善报销办法、强化支出管理等方式,加强了会议费管理。
(2)公务用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5个部门(单位)已采取退回结余资金、压减预算等措施加强加油卡结余管理。6个部门(单位)已采取完善定点加油管理规定、注销加油副卡等措施落实公车管理相关规定。
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11个部门(单位)已采取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合同管理清单、对经办人员批评教育等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3个部门已通过将政府购买服务编入预算等方式规范了政府采购程序。5个部门(单位)已采取严格把关供应商资质、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等措施,规范了政府采购项目承接主体不合规和未经报备变更采购内容问题。
4.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问题。4个部门(单位)已通过完善内控等方式落实了集体决策规定。5个部门已撤销、清理了79个银行账户,3个部门的13个账户正在进行清查。3个部门(单位)已采取完善现金结算制度、将超限额留存现金存入银行等措施规范了现金管理。4个部门(单位)已重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公共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政府专项债券和直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手续不完备的26个项目有16个已办理前期手续,闲置的80994.4万元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或调整用于其他项目。
2.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78.5万元企业奖励资金已收回,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已纳入平台共享。科技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验收档案不完整的69个项目已重新整理,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已整合到全过程信息台账。政策规划制定方面的问题,已出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培训计划及相关政策,梳理了到期科技政策并新修订4项办法规程。
3.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36个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清算资金已纳入预算并全部拨付。3个区已组织对905.82万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奖励资金进行年度清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区已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和评估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和评估工作,1个区已对出具不真实报告的评估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评估工作等处理。
4.公共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出台的代建管理制度正在征求意见,相关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已完善代建制管理机制、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已督促代建单位加强建设过程管理、严格履行职责。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已调整账目或上缴资金16523.86万元,作为资本金注入到项目公司708.43万元。项目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已按审计结果调整工程价款30835.84万元、调整待摊投资346.31万元,15755.41万元资产已办理划拨手续。
(四)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聚力振兴实体经济方面。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民营经济局等4部门出台实施细则,明确了奖补项目重点骨干企业范围。市民营经济局、市发展改革委已分别通过组织开展2021年度和2022年度相关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及时落实2项政策。市民营经济局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条件。
2.推动项目落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重点项目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部分遴选审核不够严格的项目,本年度仅保留省市重点项目清单,已不存在项目重复问题,保留项目已剔除房地产投资。部分项目推进有待加快的问题,30个项目已复工或开工加快建设,其他项目已调入重点准备项目或调出重点项目清单。项目服务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1个项目备案信息已据实变更、1个项目已撤出重点项目清单,2个项目方已按照控制性指标要求重新签订“标准地”协议,2个项目给排水等市政配套设施已加快建设。
(2)“项目落地年”信息系统支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的问题,出台制度明确规定“实现相同申请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可重复使用”,推进电子档案相关工作;出台制度理顺审批流程,优化更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表单”;完善优化了工程审批平台项目代码管理相关功能。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问题,已将59个工程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内容雷同问题移送相关区(市)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超额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已全部退回,同时出台文件规范投标保证金收取。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方面的问题,4个信息系统已批复竣工财务决算,1个信息系统已报市财政批复;2个信息系统已完成系统共享,2个信息系统已完成对接;3个信息系统的相关功能模块已开始使用。
3.重点区域改革发展方面。
青岛自贸片区运营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主要任务落实方面的问题,青岛自贸片区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增加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数量”政策争取准备工作;已将企业申请原油进口资质材料提交上级部门;1家企业已签订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合同,争取年内实现生产;1项海洋药物已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运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的权责事项已发布,承接的个别事项已具备网上办理条件。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违约发放的补贴资金已清收43.85万元。
4.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
(1)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本级和2个区出台工作方案明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举措;市市场监管局已将专利导航等项目资金纳入2023年预算编制,其他资金将按年度压茬推进。未及时拨付的3486.82万元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不符合条件的23.16万元企业扶持资金已收回。
(2)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已成立科技创新工作协调小组,将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成果落地转化等相关指标纳入考核。3家企业加强对无形资产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按规定及时确认无形资产。对未建立研发投入和考核评价制度问题,相关企业成立科技创新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对成果进行综合评审和奖励。
5.助力乡村振兴方面。
(1)农业保险费补贴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部分政策接续或调整不及时问题,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整改推进会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出台政策方案。理赔环节监管不力问题,相关区(市)下发通知加强管理,确保理赔款及时赔付;平度市114.07万元理赔款已全部赔付。组织实施存在短板问题,5个区(市)已制定农业保险补贴监管细则;4个区(市)通过下发通知、督促承保机构出台办法等方式,要求村级农业保险经办和审核岗位分离;2个区(市)已成立灾害定损委员会。
(2)“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养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已组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综合验收,3个区(市)已制定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工程建设养护方面的问题,未铺装农村公路已硬化;1个区已设置错车平台,2个市正在落实错车平台土地指标;通过增设警示标志、减速带等方式完成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黄岛区已将未按规定使用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449.9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即墨区部分小修及养护项目资金638.69万元已到位。
6.保障改善民生方面。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多发错发的3项补贴34.36万元已追回,制订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政策的对象、条件、申领流程等。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已完善申领系统,发放补贴5626人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已完善政策、优化培训信息系统。
(2)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人才队伍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3个区(市)已达到农村每千服务人口配备乡村医生不少于1名的要求,即墨区制定计划年内开展乡村医生招聘;4个区(市)已达到每万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生的标准。中医药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8个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服务量已达规定要求,市南区新建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问题,市南区已配套2701.87万元补助资金,市北区将统筹安排配套资金;8个区(市)均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比例预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资金方面的问题,平度市对问题进行通报,严格资金拨付要求,尚未拨付的39.73万元照护服务费已拨付到位。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黄岛区社会福利中心已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供货物资;平度市民政局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严格履行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程序。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违规发放的23.52万元救助资金已收回;2个区(市)3名儿童已纳入特困人员救助,平度市根据个人意愿将符合特困供养认定的人员纳入保障。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会计信息不真实问题,相关企业已对少计的100万元收入、多计的3597.81万元利润予以纠正。存在部分低效无效资产问题,相关企业下属单位已将价值281.84万元的厂房及生产设备投入使用。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企业已与欠款方对接落实未收回的2358.94万元股权和债权转让款支付具体事宜。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资产统筹使用不到位问题。8处房产已采取资产划转、产交所挂牌等措施加强了资产盘活工作;其他18处房产、1宗土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拟进行司法拍卖、划转或正在研究新盘活路径。
(2)资产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7个部门(单位)已将待报废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报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10个部门(单位)已将3317.35万元资产、15416.91平方米房屋入账。
(3)资产安全风险管控有待加强问题。5个部门(单位)已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4个单位已将信息系统网络日志留存或留存时间设置为6个月以上。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资源和环境保护任务未完成问题。3处地表水、2处地下水实现了水质提升。1个区的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完成环保督察整改目标任务。
(2)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113家违规取用水户已停止违规取水行为,正在立案查处或办理相关取用水手续;115个未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改。
(3)资金征收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已征收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海域使用金等1344.58万元。已对自然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胶州市对耕地土壤质量进行了监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2个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已完善手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等3个项目已办理规划许可或规划审批。
三、采纳审计建议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要求相关区(市)和部门(单位)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截至2022年10月底,市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出台制度措施90项。
(一)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决策部署落地。市政府出台《青岛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设定阶段性发展目标,规划政策执行路线图。市民营经济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青岛市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明确了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补范围,促进奖补政策更加精准。
(二)加强资源统筹,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办发〔2022〕6号),搭建“1+6+N”的预算管理改革框架体系,出台6个方面、19项具体改革措施。市财政局在组织做好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加强政府财力与政府债券资金统筹,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与本级当年预算资金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市行政审批局创新实施“项目直通车”等举措,将原来分散在各区(市)办理的市政公用重点项目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手续,提级到市统一办理,并配套提供容缺审查、联合验收等服务,保障项目早开工、早运营。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制定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投资评估论证机制,规范项目申报流程、明确项目申报材料,强化项目前期审核把关。
四、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少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有4种情况:一是涉及试点改革推进任务,在政策引导等领域需上级部门支持。如,青岛自贸片区海洋药物创新主体培育需国家药监局批准临床试验。二是涉及土地、规划审批等原因,需各方协调解决。如,平度市、莱西市受土地指标限制暂未设置农村公路错车平台。三是需通过诉讼追缴资金或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需一定时间整改。如,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需通过诉讼追缴拆迁补偿费;部分已撤销整合单位的银行账户,需对资金清查后才能办理注销。四是受客观因素影响,需按计划推进。如,2个区再生水利用率较低问题,需待相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完成后提升。对上述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工作计划,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协调机制,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对账销号,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以上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本报告所附整改清单将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逐一进行详细说明。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推动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审计力量。
附件:青岛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