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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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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补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 工程)评审专家的通知

        2023-02-0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评审专家在市政公用工程监督检查、方案论证、质量评优、政策制定、技术咨询和评审鉴定等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有效预防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前期组建的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评审专家库基础上,拟增补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评审专家,具体类别为:轨道交通工程类、智慧工地类(新增)、试验检测类(新增)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

        (二)从事城乡建设管理、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用管线工程(燃气、热力、综合管廊、环卫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智慧工地等方面的管理、科研、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信息技术工作。

        (三)熟悉国家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高的理论技术和信息技术水平,具有丰富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工程实践经验。

        (四)具有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宜,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并胜任专家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

        、专家申报专业类别

        专家库共分12个专业类别:深基坑工程类,地下暗挖、盾构(TBM)顶管工程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类,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及支撑体系类,钢结构工程类,应急管理类,公用管线工程及“四新”技术类,临时用电工程类,工程质量管理类(含防风防雪工程类、冬季施工类),机电类(机电(风水电)安装工程 、通信、综合监控(BAS、FAS)工程、信号工程、站台屏蔽门工程、供(变)电工程、轨道工程等),智慧工地类,试验检测类。其中,智慧工地类和试验检测类为新增加专业类别。

        、专家工作内容

        入选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有资格被取参加以下专业活动:

        (一)参与起草、审核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检测等方面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

        (二)接受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方案召集单位邀请,担任评审专家

        (三)参与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等有关的工程检查活动

        (四)参与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和文明工地、智慧工地的考核和评审

        (五)担任市市政公用工程有关培训、讲座等教学活动的师资

        (六)协助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突发应急安全事件,在参加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险情时,为抢险提供技术支持

        (七)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五、专家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报推荐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有关材料。其中,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申报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整理,左侧装订,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05室(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九水路2号甲)。同时将推荐表、汇总表Word电子版以及全部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和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扫描后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yzjzzfk@qd.shandong.cn,电子邮件标题格式统一注明单位名称+报名人数+专家类别。退休人员需单位审核,单独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申报阶段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料和评选资格进行审核筛选资格审核合格、符合评选条件的专家经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面向社会正式公布入选名单,纳入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评审专家库管理。

        六、专家聘任管理

        我局建立市政公用工程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实行聘任制动态管理,专家实行定期换届、年度考核、动态管理。每年年终对专家库专家进行综合考核、工作评定,对存在违反评审纪律、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年度考核、评估不合格等情况的及时予以解聘,净化专家队伍。

        有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328-2023228

        (二)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评审专家库的组建、考核和管理工作,未经同意,专家库成员不得以市政公用工程评审专家身份执行我局统一指派以外的任务。

        (三)受聘专家需严格遵守专家库有关要求,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地从事检查评审服务工作。

        附件:1、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2、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贾兴超,联系电话:0532-8666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