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1]11号)转发你们,请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相关单位的推荐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由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11月26日统一送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和科技处,市内三区相关单位可自行送达。
联系人:赵炳伟、纪婷婷,电话:85785830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912房间。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