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智能建造在建设行业的应用,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提高数字化应用水平,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动智能建造三年行动计划》(青建管字〔2021〕49号)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数字化项目建设、智能化工厂、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三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类别
1.数字化项目建设试点。围绕项目建设数字化设计、数字化施工、电子签名签章应用、数字化档案收储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2.智能化工厂试点。围绕部品部件生产的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3.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试点。围绕统筹项目设计、生产、施工各个环节,贯通企业内外部的供应链、产业链,形成工程项目协同管理、数字化建造平台开展试点工作。
二、申报要求
1.数字化项目建设试点申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1月1日以后开工(或2021年开工目前尚未竣工)且在两年内竣工的新建项目。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2.智能工厂试点申报。申报主体为装配式工厂或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型企业。
3.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试点申报。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建筑企业。
三、其它事项
1.相关单位的推荐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由各区(市、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和科技处,市内三区相关单位可自行送达。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予以公布。
3.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受疫情影响的区域,可电话沟通后适当推迟。
联系人:赵炳伟、纪婷婷,电话:85785830。
报送材料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912室。
附件:1.青岛市智能建造试点申报书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