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金国带队一行10人,就做好《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论证修改工作,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立法调研座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陈卫华全程陪同。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中山路72、74号,肥城路15、17号,海泊路及沿街商铺,济宁支路人才公寓等项目修缮保护利用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详细听取了与会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切实问题和对本次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并与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调研组表示,会充分考虑各单位及专家意见建议,凝聚共识,力争该条例能尽快出台,为我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管理工作提供强大法律支撑。
陈卫华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调研组一行表示感谢,并对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解答,并表示将根据调研组意见建议,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深化修改等工作。
局执法协调处、城市保护和更新处、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心;市南区历史城区保护发展局、市北区历史城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