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在一起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中,邀请检察机关和两名调解委员会专家共同参与调解,打消了申请人认为复议机关可能“偏向”的顾虑。最后,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调解书,降低了160万元的处罚金额,申请人一周内缴清了罚款,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这也是青岛今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制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法》后成功办理的一起调解和解案件。
今年以来,类似这种在全省乃至全国创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力举,在青岛还有很多。如,在全省率先启动政务法治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国首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全省首个《镇街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搭建市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制定全省首个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等等。
瞄准法治建设实际需求、一步一个脚印,在各个领域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开花结果,正是近十年来青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写照。日前,青岛顺利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评估工作,得到评估组的较高评价。
制度健全、决策合法,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青岛实施顶格推进,成立了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两位市委常委任专班双组长。出台了《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推出46条创新措施,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印发了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系列规划文件,明确“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坚持创新引领。上线运行了全省首个、国内领先的“智能办”平台,审批时间压缩至“秒”级。在全国创新推行“无感审批”,实现对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的精准预判、即时感知、主动推送和智能处置。出台全国第一部规范证明事项的政府规章,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45项。创新建设上合“法智谷”“金智谷”,探索青岛涉外法务中心建设,推动法治与技术、人才、资本、市场要素的深度耦合,成功举办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探索“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全国首创制定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出台《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的做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在全国推广。
强化依法决策。设立了全国唯一的决策法律审查处,专门负责市委、市政府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从2016年起,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制定发布年度目录并据以执行。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路径,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提前安排、全程参与的“真顾真问”机制。
执法规范、监督有效,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加强
行政执法机制更完善。青岛探索推行“局队合一”体制,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整合镇(街道)行政执法力量,构建“1+N”基层行政执法体系,推动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依法不罚、轻罚事项清单,涵盖28个行政执法领域382项违法行为事项,依法办理不罚、轻罚案件9.29万件,减免处罚金额1.8亿余元,惠及6.82万个市场主体。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做到从立案到结案全程闭环、可回溯监管。全国首创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监督服务机制更优化。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互相监督员等制度,构建“十百千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自2019年10月起保持100%。在全国首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制度,协助企业落实资金近亿元,研发线上服务平台,入选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纠纷解决机制更多元。建立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获评第六届全国“法治政府奖”。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政府集中管辖329个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打造“复议睦万家”品牌,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制度,推动行政复议决定全面履行。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在全省率先推出“我执法我普法”工作机制,在五四广场设立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在儿童公园打造全省首个税收普法主题公园,不断增强群众的尊法守法意识。
规范培训、严格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全面夯实
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创新成立了青岛市政法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生学习班,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青岛市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办法(试行)》,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办编制完整、人员充足,各区(市)及各镇(街道)全部建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均独立设置秘书科。在全省率先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细化夯实基层基础。在全国首创《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镇街法治建设指标体系,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以点带面推动镇街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十年来,青岛法治政府建设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成绩卓然。今后的法治政府建设历程中,全市上下必定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契机,全面推进实施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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