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侨务系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试行)》规定,我办经过认真梳理,编制了《青岛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现予以公布。
我办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立改废情况和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变更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青岛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青岛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