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与青岛市妇联共同举行“保障困难妇女合法权益 检察蓝在行动”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永强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朱梅介绍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开展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邓金伟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着力优化妇女生活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既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妇女权益维护的关怀重视,又传递了人民司法的担当温暖。为做好相关工作,市妇联与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联动机制作用,多次进行座谈交流,共同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救助措施落实落地,这是青岛市在精准救助困难妇女实践中的又一项温暖探索。
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或者民事、行政侵权,无法通过诉讼、仲裁获得有效赔偿、补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妇女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和家庭的优势,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接听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及走访关爱困难妇女等工作过程中,加强摸排筛查,对发现的因案致贫妇女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并做好跟踪回访,保证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政策应享尽享。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全市共救助困难妇女156人,发放救助资金255.09万元,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下一步,市妇联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报告中提出的“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继续积极发挥党政主导的妇女维权服务机制作用,密切关注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把维权工作和关爱服务抓在平常、做在经常、落到基层。深入开展“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度关注特殊群体,切实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在信息互通、问题研讨、线索移送、联合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网”织得更细、更密、更牢固,确保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活动取得更大实效,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巾帼力量。
典型案例一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女,系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害人。某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王某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29697.04元,但实际仅获赔6000元。后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8500元。
王某某因该事故造成颌面部多处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住院花费10余万元,还需赡养七十多岁的父母,儿子在服军役,丈夫无正式工作。区检察机关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鉴于王某某行动不便,指导其通过该院研发的“救助码”程序网上完成申请,并发放救助金1.1万元。
由于肇事方未购买交强险,致使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某区检察机关经深入审查发现王某某乘坐车辆已购买驾乘险,便主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多次约谈保险公司,反复释法说理,最终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12万元,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王某某因案致残难以再就业,生活没有保障,某区检察院积极对接区妇联,区妇联与合作帮扶单位多次协调,最终为王某某安排适宜身体能力的工作岗位。
本案是对刑事案件被害人通过“主动救助+职能延伸+联合帮扶”的模式提升救助效果、防止因案致贫的典型案件。本案中,检察机关遵循“一次不用跑”原则,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积极拓展工作职能,丰富帮扶手段,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体现了“能动司法”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维护了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二
救助申请人卢某某和胡某某分别为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被害人的妻子和儿子。
某区检察院审查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过程中发现救助线索,经走访调查核实,被害人一家四口,大儿子大学在读,小儿子上幼儿园,夫妻二人经营一个小商店。被害人常打零工贴补家用,妻子卢某某主要在家照顾孩子和赡养双方父母。被害人重伤后丧失劳动能力,几乎无治愈可能,在家卧床养病,已花光家里积蓄,并借了不少外债。犯罪嫌疑人及雇主没有赔偿能力,仅支付了2万余元医药费。因卢某某需要每天在家陪护被害人,小商店经营也难以为继,没有办法获得稳定收入,家庭陷入困难境地。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卢某某属于应予救助的困难妇女,依职权启动救助“绿色通道”,快速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3.26万元。
区妇联依据与区检察院会签的有关文件,从专项救助款项中拨付1000元救助金,协调当地政府安排卢某某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与民政部门对接后协助卢某某办理了低保。区检察院和区妇联召集属地政府、民政、残联等部门举行联席会议,确定对卢某某一家定期回访并跟踪落实帮扶措施。
本案系检察机关和妇联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困难妇女联合开展多元救助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主动与妇联对接,建立健全常态化合作衔接机制,搭建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协作通道。双方建立多元化联合救助机制,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无缝衔接,切实体现为民办实事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