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三、受理单位
各区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至少一方具有本地户籍,或男女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但在青岛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五、基本流程
申请人提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填体检表,免费查体、化验,取查体结果,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查情况给予医学建议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承担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机构在工作日,当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