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发挥“机构自治、行业自律、 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效能,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不断深化信用监管机制的外延和内涵,在省内创新实施精神卫生机构分类分级综合评价工作。经过机构自检、现场核查、质控评价、社会监督等四个环节,本年度综合评价出2家示范单位、19家规范单位和5家合格单位并对社会公示,开启精神卫生机构分类分级管理模式,为全市卫生监督信用监管再增新活力。
调研先行,奠定基础增强“推动力”
该局注重调查研究,着力破解难题,针对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医院、心理医院、精神卫生诊所等各级各类精神卫生机构,开展依法执业现状调研,在求深、求实、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形成调研成果,为实施综合评价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学做结合,压实责任增强“执行力”
在精神卫生机构分类分级综合评价工作专题会议上,该局分别对评价范围、评分标准、任务分工、时限节点进行部署,明确任务标准,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培训《综合评价表》内容,要求参评医疗机构从规范化建设、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医疗质量管理等环节入手,建立完善自我评价和纠偏整改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
直面问题,宣教警示增强“免疫力”
坚持执法、普法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利用“以案释法”专栏发布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宣传警示信息,督促精神卫生机构加强学习,时刻牢记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医疗风险“免疫力”,切实做到不踩法律“红线”,不越规矩“雷池”,牢牢守住医疗安全“底线” 。
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增强“影响力”
在本次综合评价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下一步,该局将实行基于不同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监管模式,有序开展精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发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同时对本次综合评价情况不理想的单位加强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