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推广使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身份验证系统,支持市场主体身份全国范围内的通用验证和识别。电子营业执照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和下载打印、出示执照、远程授权、在线签名、扫描验证、线上年报、证照联展等跨领域跨部门使用的优点,是企业网上办事的首选。
三、请广大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及时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的申领工作。如未及时申领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成经营活动。早领取、早使用、早受益!
申领方式
推荐使用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下载本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步骤:点击下载—实名认证—授权—人脸识别—选择“山东”,选择公司名称点开可看到如下图营业执照即完成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