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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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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法治政府部署,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大局,牢固树立市场化、法治化思维,加快机制创新,深化流程再造,全面提升法治机关建设质量和水平,有力发挥法治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撑、服务和保障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探索创新,简政放权更加深入,监管执法更加规范,政务服务更加优化,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一)推动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按照“应放尽放”原则,推进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对委托下放至各区市、西海岸新区的市级行政权力进行确认。完成承接2项省级行政权力,与省发展改革委签订委托下放协议。根据全市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部署,组织向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广运用“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发挥在线平台抓投资、管项目、优环境的重要作用。2020年,全市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投资项目审批14271件,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项目为12651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620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10项行政检查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依托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现场核查,检查结果对社会公示。推动信用青岛建设,在20多个领域建立了以信用为基础,以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向社会发布47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量信息要素。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助力惠企利企,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4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省通办”清单。入驻市民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好差评”全覆盖。启动疫情期间审批服务新模式,多渠道发布“青岛投资项目办事指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全程网办”。2020年,市民中心窗口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线上流转审批事项2782件,审批办结事项231件,群众满意度100%。

          (四)助力高效青岛建设。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全力做好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调度会、专题会30余次,开展迎评讲座、业务培训6轮,涉及45个部门2000余人次。创新机制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方案2.0版。持续推动信用青岛建设,推动信用惠企便民。深化“信用+政务服务”项目建设,信用信息调用查询超46万次。牵头搭建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中小企业授信74笔。开发“双公示”数据校验系统,数据准确率排名全国第一。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建立府院联动机制,2020年,全市实现政务失信零增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深化流程再造,统筹谋划制度规范“立改废释”,在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完善法治机关建设,推动构建依法有效、衔接有序的制度体系。经验做法3次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推广交流,流程再造情况获得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一)构建行政执法制度保障体系。聚焦行政处罚领域制度规范空白点和冲突点,出台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明确了行政处罚9项程序,细化46项裁量基准,统一规范29项行政执法文书和处罚流程图。统筹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实行部门内部抽查和多部门联合抽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把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关,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是《关于印发<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办法>的通知》(青发改规〔2020〕1号)《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青发改规〔2020〕2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青发改规〔2020〕3号)。坚持政策文件增量制定和存量清理并举,先后5次开展涉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项清理。

          (三)强化疫情防控法规服务保障。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合法性审查容缺受理快速通道和法律顾问会商机制,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营造依法战疫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打法,形成《深化流程再造推进制度规范和政策文件“立改废释”》《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开展以案释法坚持把法治宣传融入发展改革工作》3篇信息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交流,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开门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扎实推进行政决策执行,保障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效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共1项,《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经过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并印发实施。

          (二)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对市政府常务会议题等15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初审。按照《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对规划课题、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和上会议题等274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调整优化发文流程,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起草必选环节,实现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聘用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聘用琴岛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合同签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咨询。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以标准促规范、以实干抓落实,以行动见实效,着力推动构建“权责统一、高效有序”的行政执法体系,夯实发展改革行政执法制度保障,行政执法成效明显。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对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监督途径等信息进行了依法公开。2020年度,市发展改革委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1件,其中同意变更已核准项目内容的批复7件。组织开展行政检查161次,期间未受理行政处罚事项。

          (二)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创新开展“以案释法”,寓法治于日常工作,定期筛选发布发展改革系统典型案例,总结典型意义,提示法律风险,编发专题简报12期48条案例。依托“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网络集中学法考法,193名工作人员参加并通过考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汇总发展改革领域学法清单39项,以“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等方式进行解读。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等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以“一问一答”形式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积极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台账,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对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进行动态审核管理。2020年,组织19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行政执法证申领,组织51名执法人员换领执法证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健全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制度规定,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行政权力依法依规运行。

          (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调整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运行“三张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遵循。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2019–2021年)>的通知》(青发改党组〔2019〕78号),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已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供书面答复,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该案维持原行政行为,申请人未提起行政诉讼。

          (三)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省、市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构筑立体化法治宣传格局,全面落实《青岛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切实发挥委系统“七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作用,指导协调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并完成上报总结报告。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巩固成果、优化流程、创新制度,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为“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