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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自贸区5项黄河流域协同发展类 制度创新成果将复制推广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06 来源 : 区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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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57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65号)。对制度创新性高、影响面较广的22项创新成果,其中包括2项黄河流域协同发展类创新成果,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对应用场景具体、具有借鉴意义的35项创新成果,其中包括3项黄河流域协同发展类创新成果,作为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一、黄河流域协同发展类改革试点经验(2项)

        1、“铁海E通”畅通陆海联动、海铁直运新路径。创新推出“铁海E通”信息化监管模式,通过海关转关、在途系统以及港口管理系统将内陆港与码头作业系统实现数据互通,通过跨关区物流数据交换和海关作业手续互助互认,将港口功能延伸至内陆腹地。出口货物在内陆海关完成申报、查验、放行后,通过铁路直达青岛港装船离境出口到全球各地,有效压减口岸作业时间,货物运输、放行时间大幅降低,大幅提升内陆地区整体通关效能。该项创新成果面向全省推广,由青岛海关、济南海关负责。

        2、“云端自贸”审批服务跨域协作新模式。通过互签合作协议,建立联通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67个片区)的“云端自贸审批互助联盟”,联盟成员间通过“云平台+视频”实时沟通方式,跨域审批业务办理实现“云见面、零退件、即时办”,提升异地办事满意度。该项创新成果面向全省推广,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二、黄河流域协同发展类最佳实践案例(3项)

        1、黄河流域中小微企业“交互式”国际运贸新模式。面向黄河流域中小微企业,打造集线上订舱、货物管理、保税预约、堆场预约、台账整理、数据分析、物流状态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交互型自助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四流匹配,以多式联运属地操作业务为核心,高度匹配海运、空运、班列运输业务模式,实现铁路货运场站与海关、铁路局车务段数据互联互通以及国际物流运输多端口无纸化操作。该项创新成果面向青岛、临沂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推广,由省政府办公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负责。

        2、协同打造服务黄河流域经济“端到端”全程物流新模式。联合海关、港口及铁路部门,会同河南、陕西自贸试验区及当地海关,以面向全流域的物流业务创新为切入点,通过“港口+船公司”“一单到底”等全程化物流服务模式,实现与内陆城市的资源共享,共同构建内外兼顾、陆海联动、东西互济、多向并进的黄河流域“端到端”一体化物流开放协作发展新模式。该项创新成果面向全省推广,由省交通运输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3、打造新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数字化平台。积极探索大宗商品交易数字化转型和要素畅通流动,建立新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数字化平台,促进仓单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四流”合一,消除产业供需端的交易信息不对称,优化清结算体系,解决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长期面临的货款划付财务成本高、划付时效性差、履约风险高等问题,实现交易秒级的钱货实时兑付,实现传统交易场景的数字化重构。该项创新成果面向全省推广,由青岛海关、济南海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