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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30 来源 : 青岛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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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公布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basexf.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路29号;邮编:266001;电话:66570085)。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的有关要求,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加大网站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增强网上政府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度,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警务信息。以民生警务平台二期工程建设为载体,强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网上服务评价体系,积极打造公安网上服务“升级版”。积极创新公开方式,今年10月份开通青岛公安微信订阅号,借助“青岛公安微信”和“青岛公安微博”进一步扩大公安信息传播范围,提升公安机关网络影响力。积极开通微博、微信在线自助服务,主动为群众提供办理指南、查询预约及地图导航三类服务。进一步开放公安数据资源库,开通智能交通专门网站、微信及手机客户端,方便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实时路况,在线查询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信息。了解查询智能交通抓拍设备点位。积极开通智能交通微信定制功能,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交通违法信息,进一步推动了公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公开质量。认真落实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重要警务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新闻发布频次不断增加,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期间,先后围绕“猎狐行动”、“净网2014”、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项工作主动发布信息,收到良好效果。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重要信息,同步配发解读信息,对政策新旧变化、使用范围、创新亮点等进行全面解读、阐释,进一步增加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和理解。

          (三)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公开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全局形成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全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有了显着提升。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互联网。2014年,我局共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民生警务平台网站、青岛公安微博及青岛公安微信等网络渠道主动发布信息3.2万余条;通过青岛民生警务平台网站为群众办理补领驾驶证、预选机动车号牌等服务事项75万余件,提供交通违法等网上查询600余万次,网上答复解决群众诉求8000余件,接受群众评价75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9%;通过青岛公安微博、青岛公安微信及青岛智能交通微信为群众提供在线自助服务362万余人次,公布交通抓拍设备点位556处;@青岛公安粉丝量突破130万,在全国公安微博和全省政务微博影响力排名居前。

          (二)“请进恳谈”活动。2014年,各级公安机关共举办“请进恳谈”活动28 场,邀请包括代表委员在内的各界代表1100名,听取意见建议1000余条,为 1100余名代表委员寄送《青岛警讯》刊物15000余份,发送温馨提示短信4000余条。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在线问政”活动。期间,组织交警支队、户政处等部门开展“网络在线问政” 活动26 场,与3121 名网民在线交流,回答网民提问837 个。

          (三)新闻宣传。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先后在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播)稿件7600余篇。期间,主动针对PTU上岗、免费安装“防拉栓”、公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等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活动40余场次;围绕“猎狐行动”、 “净网2014”、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项工作主动发布信息530余条;重大节假日期间积极围绕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及时发布警方提示450余条;针对莱西“6.18”抢劫劫持人质案等突发事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30余次。在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性信息及重要信息解读,先后针对车辆免年检、科目三考试新规、超生儿落户等重要信息发布解读信息600余条,有效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络申请21件、信函申请13件,均按期依法答复。

          四、费用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预算,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共为群众减免邮寄费用141元。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办理涉及青岛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4起,其中维持1起、依法纠错1起、终止审理1起、正在审理1起。

          2014年,办理涉及青岛市公安局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均为我局胜诉。

          六、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4人,均为兼职人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在公开范围、公开力度、工作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贯彻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法,与业务工作形成有效衔接,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的学习研究,做到既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又正确回应申请人的需要,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民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青岛市公安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