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basexf.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3786806;电子邮箱:qdgzw@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印发实施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等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准确发布国资国企信息动态,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更新青岛市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依照最新的目录进行公开,依法依规常态化公开监管企业经营情况、履行社会责任等国资国企信息。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动态更新机构信息、公文法规、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各栏目信息,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按要求对承担的青岛市2022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等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着认真的态度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2年,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3件次,比2021年增加6件,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编发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制作、报送、发布等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信息发布制度和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从源头上认定公开文件范围,保证及时准确、动态更新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市政务网、国资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测,及时维护更新各类信息,门户网站信息发布434条,“资通青岛”微信公众号757条,充分宣传我市国资系统的亮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网站、公众号安全保障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制定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考核监督,对因主观不重视、推进不努力,造成工作滞后的,予以考核减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开展。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市民和新闻媒体等多方面监督。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活动,与市民在线交流,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的认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履职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主动性还要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队伍配备不够精,对政务公开工作系统性学习培训还有欠缺;三是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还有待提升,要注意防止出现公开走过场等现象。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融入日常业务中,通过各类公开平台,准确、全面发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相关信息。三是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向政府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借鉴,创新工作方法和公开形式,突出特色和亮点,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召开办公会研究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印发《青岛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结率100%,并按要求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公开促落实,推进完成全市国企房租减免工作。市国资委牵头组织市、区(市)两级国资国企认真贯彻落实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全方位公开房租减免有关政策和服务信息,推动各项减免政策直达最需要帮助的市场主体,共减免房租4.32亿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近1.67万户,得到广大市场主体的普遍好评,有力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彰显了国有企业的社会担当。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